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国家职业资格证考试管理制度,根据山圣财院【2007(8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院毕业生需具备的条件进行重申。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取“双证书”方可毕业。 “双证书”是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生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和授机构来实施,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国家证书。它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凭证,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
考取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为学生顺利上岗提供重要保证。因此,除了学生毕业证书,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也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
未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致缓发毕业证书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学生毕业时未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将被缓发半年直至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止,一切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2.如果学生自主放弃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两份),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毕业证书将被缓发半年,一切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并执行此项规定,顺利毕业。
高等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