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公选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6-20 10:35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全校公选课管理办法
 
为了做好学分制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全校公选课开设条件:
1.    课程内容以及讲课过程不能违法违规,不能违背职业道德。
2.    授课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没发生一学期教学事故积分12分及以上情况。第一次上课应通过分管教学副校长组织的教学能力考核。
3.    选课学生至少80名。
4.    上课时间:课外活动、晚上、周末。
二、选课流程:
1.    每学期末,授课教师提交全校公选课申请表,教务处负责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全校公选课名单及课程简介向学生公布。
2.    学生根据课程简介初步选择课程。初步选课学生不足80人的课程不开班。
3.    下学期初,学生试听两周后,确定最终选择课程。最终选课学生不足80人的课程不开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9613
 
附件:
全校公选课申请表
单位:

姓名
 
学历
 
学位
 
职称
 
曾上
课程
 
拟上
课程
 
一学期教学事故积分12分及以上
¨
¨
教学能力考核
通过¨
没通过¨
课程简介
 
 
 
 
 
 
 
教务处意见
 
处长签字:
        

注: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