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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和健康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07年9月开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领导小组及分工
(一) 领导小组的组成
学校成立实施《标准》的领导小组,由分管体育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体育教研室、校医院、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成。
(一) 领导小组的组成
学校成立实施《标准》的领导小组,由分管体育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体育教研室、校医院、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成。
(二) 分工
1.学校领导全面领导实施《标准》的工作。
2.教务处主要负责《标准》成绩的审核,尤其是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定,并提供学生的相应信息。
3.学工处主要负责对《标准》中奖学金、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审查和认定。
4.财务处主要负责实施《标准》的经费筹划和审核。
5. 体育教研室主要负责实施《标准》的建档、时间安排、具体测试、数据录入、成绩上报学校与教育部等工作。
6. 校医院主要负责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的审核,并选派一名医生参与学生的体质测试工作。
7.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要负责本学院实施《标准》的协调工作,应与体育教研室密切联系,确定各年级测试时间,会同辅导员组织安排学生测试,对免测、缓测学生情况认真核实并主动与体育科学学院确认,落实补测时间。
二、有关说明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校在校学生。《标准》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二)《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三)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见下表):评价指标为五类,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国家规定必测项目,其他三类测试项目中,1000米跑(男)和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单年份)或握力(双年份)、50米跑(单年份)或立定跳远(双年份)为我校规定必测项目。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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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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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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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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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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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标准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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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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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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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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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活量体重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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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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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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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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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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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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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测
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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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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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位体前屈、握力体重指数、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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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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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测
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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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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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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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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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测
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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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标准》的测试。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五)《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 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六)学生《标准》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七)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当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测试成绩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七)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当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测试成绩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八)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出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校医院审核、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九)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十)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1.评价指标中1000米(男)、800米(女)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
2.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十一)在实施《标准》时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要认真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
三、测试项目与方法
(一)体检项目
1、身高
指定专人负责,两人一组(一人测量,一人记录)进行测试。
使用器材:身高计。使用前应校对0点,误差不得大于0.1cm,同时检查立柱是否垂直。
测试方法:受查者赤足,立正姿势站在身高计底版上。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度角。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间区与立柱相接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将直角尺轻轻沿立柱下滑,轻压于受试者头顶。测试人员读数时,双眼应与直角尺平面等高进行读数。记录员复诵后记录。以cm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测试误差不超过0.5cm。
注意事项:
(1)严格掌握“三点靠立柱”、“两点呈水平”的测量姿势要求。测试人员读数时,两眼一定要与直角尺等高
(2)直角尺与头部接触时,松紧要适度,头发蓬松者要压实,头项的发辫、发结要放开,饰物要取下。
(3)测量身高前,受测者不应进行体育活动和体力劳动。
(4)测试记录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舍。
记录方法:以厘米(cm)单位,将读数(含小数点后一位)填入登记表内。
2、体重
指定专人负责,两人一组(一人测量,一人记录)进行测试。
使用器材:体重秤。使用前需检验其准确度和灵敏度。准确度要求误差不超过0.1%,即每100kg小于0.1kg
测试方法:测试 时,体重秤应放在平坦地面上,调整刻度至0点。男生只着短裤,女生着短裤、短袖衫,站立在秤台中央。测试人员读数以千克(kg)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记录员复诵后将读数填入登记表。测试误差不得超过0.1kg
注意事项:
(1)测量体重前,应告知受测者不要大量喝水,也不进行剧烈的体育活动和体力劳动。
(2)受测者应站在秤台中央,上、下秤台时动作要轻。
(3)每天使用体重秤前均需进行校正。测试人员每次读数前都应仔细检查刻度,避免差错。
(4)测试记录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舍。
记录方法:以千克(kg)为单位,将读数(含小数点后一位)填入登记表。
3、肺活量
指定专人进行测试。
使用器材:可使用电子肺活量计或回转式肺活量计。使用前一定要进行校对,保证其准确性。
测试方法:受测者取站立位。可做1-2次深呼吸,而后尽力深吸气。吸气停止时,憋住气向肺活量计口嘴内尽力呼气,直到不能再呼为止。测试人员读取肺活量值。每人测试两次,记取较大的值。
器材使用方法:
(1)电子肺活量计严格按使用标准操作。
(2)回转式肺活量计首先应调节筒内水位,使其与仪器水位线下缘齐平。注意吹气阀门的手柄为放气,拨向一侧可吹气。受测者呼气完毕,测试人员在回转筒停稳后,按游标指示器的指示位置读取肺活量值,读数精确到20ml。
注意事项:
(1)测试前,应向受测者讲解测试方法和动作要领,并做示范。允许受检者做必要练习。
(2)受测者吸气和呼气均应充分,呼气不可过猛,防止从嘴与仪器口嘴接触部位漏气,防止用鼻子吸气。呼气时允许弯腰,但呼气开始后不得吸气。测试人员庆注意观察,防止因呼气不充分、漏气或再吸气而影响测试结果。
(3)使用回转式肺活量计时,放气动作不宜过快,防止水流溢。应随时注意保持水位,及时换水,保持水质清洁。
(4)为保证测试质量,测试前应讲解其重要意义,促使受测者积极参加,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
(5)测试前应进行必要的身体准备活动,但不要剧烈活动,以免影响成绩。
记录方法:以毫升(ml)为单位,不计小数,填入登记表。
(二)体测项目
1、50 m跑
指定专人进行测试。
场地器材:田径场50 m直线跑道若干条,发令旗一面,口哨一个,秒表若干块。秒表使用前应利用标准秒表进行校正,每分钟误差不得超过+0.2 s。
标准秒表选定:以中央台标准时间为准,每小时误差不得超过+0.3 s。
检测方法:受测者两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跑”令后起跑。发令员发出“跑”令时舞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当受测者胸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时停表。记录以秒(s)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0进1的原则进位,如10.11 s应读成10.2 s。
注意事项:
(1)受测者测试时必须穿运动鞋,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
(2)发现抢跑者要如回重跑。
记录方法:以秒(s)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填入登记表。
2、800 m或1000 m跑
指定专人进行测试。
场地器材:400 m田径跑道。秒表若干块,使用前需要校正,要求同50 m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跑”令后开始起跑。发令员发出“跑”令时摆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当受测者胸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时停表。
注意事项:
(1)测试人员应向受测者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2)测试人员应告诉受测者跑前应做适当的身体准备活动,跑完后要继续走动,不要立即停下来,以免发生意外。
(3)受测者测试时必须穿运动鞋,不得穿皮鞋、钉鞋、塑料凉鞋。
记录方法:以秒表读数为准,精确到整秒,填入登记表。如3分25秒55应记为3:26。
3、握力
指定专人进行测试。
使用器材:弹簧式或电子握力计。使用前需将握力计调整至0点。最大测试误差不得超过0.1kg
测试方法:受测者两脚自然分开,与肩等宽,身体直立,手心向内持握力计,使握力计指针向外。测试人员帮助受测者转动握距调节钮,使受测者的手外于最在握力位――拇指正握在外柄上,食指第二关节屈曲状时呈直角。瞩受测者用有力手紧握内外把柄,用力至最大限度时读数。以千克(kg)为单位,重复测两次,取最大值。
注意事项:
(1)应根据每名受测者手的大小调整握距。
(2)受测者用力时身体可转动或下蹲,但不可把手靠在身体或其它物体上借力。
(3)握时不可用冲力,亦不可第二次用力。
(4)测试前应进行必要的身体准备活动,但不要剧烈运动,以免影响成绩。
记录方法:以千克(kg)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填入登记表。
[附]关于体测项目的说明:
(1)为保证身体素质的测试质量,在测试前应向学生讲解其重要意义,使他们以积极的态度参加测试,充分发挥水平。
(2)测试前应让受测者充分做好准备活动。
(3)各项测试顺序应事先安排好,耐力项目放在最后。
(4)测试50 m、800 m、1000 m跑等项目时,两人以上同时一个测试对象计时,相互间误差不得超过0.2 s。3人计时时,成绩以中间值为准;两人计时时,以低值为准。
七、测试要求
1、所有学生带学生证、体育卡,穿运动服、运动鞋。
2、所有测试学生要在规定的测试时间内完成测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测试,须本人申请报体育部批准方可缓测,对缓测或测试不合格学生,补测时间由体育部统一另行安排,否则缺测不补。
3、为取得好成绩,请尽力自己最大能力测试。
4、测试时请携带本人学生证备查。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测试现场严格服从老师安排,遵守各个项目测试要求,保证测试数据有效性。
6、学生在测试中应注意安全,测试完的班级和学院应及时离开测试场地和田径场。
7、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由体育教研室体质测试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