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发布时间:2010-01-07 11:24

                        (教发[2004]2号)

1、高职(专科)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
 

 

 

备注:  

1、生师比指标高于表中数值或其它某一项指标低于表中数值,即该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

2、凡有一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学校,即被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学校。  

3、凡两项或两项以上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学校,即被确定为暂停招生(红牌)学校。

4、凡连续三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第三年即被确定为暂停招生(红牌)学校。 

2、高职(专科)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合格


 

3、“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中4项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内容及标准(单位:平方米/生)


 

备注:

1、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1000万元,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2、凡折合在校生超过30000人的高校,当年进书量超过9万册,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办学条件指标测算办法

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全日制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研究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  

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

1、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  

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3、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4、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合在校生数  

5、生均图书=图书总数/折合在校生数  

6、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7、生均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8、生均学生宿舍面积=学生宿舍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9、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全日制在校生数)*100

10、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全日制在校生数)*100

11、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2、生均年进书量=当年新增图书量/折合在校生数

说明:

1、进修生数指进修及培训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学生数。
2、电子类图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已在相关指标的定量中予以考虑,测算时均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