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12-25 09:55
各市、各高校团委:
为巩固年度重点项目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团学校战线共
青团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共青团山东省委 2015 年工作评
价办法》(鲁青发〔2015〕9 号)和《关于做好 2015 年度全
省团的工作评价的通知》(鲁青发〔2015〕19 号)精神,结
合团中央《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工作 2015 年度考核和通报
工作评估的通知》相关要求,团省委学校部将按照年度考核
和通报项目的推进情况对各市、各高校学校共青团工作开展
年度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地市层面:
1. 中学、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
2. 学校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3. 全省青少年“国学达人”挑战赛组织情况。
(二)高校层面(包括省属及市属高校):
1. 高校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其中,“青马工程”单列)。
2. 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
3. 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 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开展情况。
4. 全省青少年“国学达人”挑战赛组织情况。 以上具体评估指标见附件。 此外,请各市、各高校全面总结 2015 年度工作情况,
形成书面材料。材料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数据准确,字
数控制在 3000 字以内。
二、评估等次及方法
(一)评估等次
评估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各等
次不确定具体数量比例。
(二)评估方法
在各市、各高校团委总结填报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评估
指标,结合全年表现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打分定级。
三、有关要求
1.简化报送流程。本次考核只报送电子版材料,工作
总结和《学校共青团工作 2015 年度评估考核表》于 12 月 30
日前通过团省委学校部邮箱报送;另外,为便于统计相关数
据,《学校共青团工作 2015 年度评估考核表》一并按照表格
填写的方式通过山东学校工作网后台报送。
2.明确考核责任。各市、各高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要
严把关口,切实担负好报送材料和数据的审核责任,严禁夸
大工作、弄虚作假。各类材料未按要求报送,或逾期不报者,
视为自动放弃考评资格。
3.节约办公成本。为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本次考核
除报送工作总结及《学校共青团工作 2015 年度评估考核表》
外,除另行通知,原则上不需再报送其他材料及纸质工作汇
编。
联 系 人:王 磊 联系电话:0531—82073939
电子邮箱:xxb82073825@126.com
附件:学校共青团工作 2015 年度评估考核表
团省委学校部
2015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