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企协、团省委、省蓝办签订《协议》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发布日期:2011-11-22 10:57

111920日,中国青年企业家蓝色经济齐鲁行活动在潍坊市和东营市举行。活动期间,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签订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协议规定,为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成为有时代特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改革发展示范区,中青企协、团省委、省蓝办将本着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携手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加强三方面的合作。

一是共同宣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和政策。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向全国的青年企业家宣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以及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青年企业家参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关心、支持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中青企协网站和杂志的作用,全面介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总体发展布局、产业振兴规划,帮助青年企业家充分理解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谋划,全面了解各项产业扶持政策。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进一步发挥联络面广的优势,向海内外企业家广泛宣传推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二是组织考察活动,共同推动项目落地,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不定期举办经贸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等多种活动,为战略合作提供平台,积极邀请并承接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举办的蓝色经济经贸考察、合作洽谈等活动。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负责组织青年企业家到山东开展经贸考察活动,引导会员参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尤其是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特色教育与人才培养、海洋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与合作。以科学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与区内各地市政府制定兼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的项目对接方案。

三是跟踪服务,促进会员企业事业提升,推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共青团山东省委充分发挥在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与投资地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到山东投资的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提供长期的跟踪服务,并协调相关地市的团组织、青年企业家协会积极牵线搭桥,提供便利,推动协会会员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的投资与合作。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主动为企业提供有效、权威的项目和政策信息,提供优惠政策和快捷便利通道,保障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在区内投资的合法权益。对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投资的符合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的项目,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并负责协调区内各地市对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投资的项目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