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年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12-07 10:49

2011年暑期,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深入开展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团省委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学联等单位,以“永远跟党走 青春献祖国”为主题,动员组织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广泛深入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全省共组建各级各类实践团队14000余支,65万余名青年学生志愿者活跃在山东17个市、140个县(市、区)、1100多个乡镇、6000余个自然村,以及内蒙、广西、四川、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区、市的农村地区,利用所学专业知识、技能,广泛开展理论及成就宣讲、灾后重建服务、支教支农、医疗服务、文艺演出、法律援助、“调研山东”社会调查、“健康山东我们先行”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重温了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辉历程,为基层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服务,了解了国情省情和社情民情,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坚定了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全省各市、各大中专院校团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指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扎实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发挥实践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对在201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65个优秀组织单位、600名优秀指导者、1500名优秀学生、500支优秀服务队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于创新,在今后的实践活动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各市、各大中专院校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他们为榜样,更加注重社会实践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不断推动社会实践的创新发展,为全面提升学校共青团事业发展水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upimg/soft/20111207/表彰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