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共青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2 08:36

 

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省军区、武警山东省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团省委有关部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团属媒体和新媒体作用,进一步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团省委定于1111依托山东共青团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全省共青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1111(周三)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团省委(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机关一楼会议室;各市、县设分会场。
三、与会人员
1. 团省委宣传部、城市部、农村部、学校部、统战部、青创中心、志愿者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中国青年报驻山东记者站负责同志,山东青年报社、山东青年杂志社班子成员,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负责同志,省军区、武警山东省总队政治部组织处负责同志,驻济各大企业、高校团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在主会场参会。
2. 各市团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宣传部、城市部、农村部、学校部、统战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市直单位团委书记,驻地大企业、高校(职业院校)团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本市分会场参会。
3. 各县(市、区)团委班子全体成员及其他相关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本县(市、区)分会场参会。
四、会议内容
团省委副书记任海涛就2016年度共青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五、有关要求
1. 参会人员请按照会议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市级团委分管书记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须书面向团省委报送请假说明。
2. 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各市团委宣传部做好市县两级分会场参会人员的组织工作,并组织市县两级分会场工作人员于1111上午9:0010:00期间通过山东共青团视频会议系统上线调试信号。
3. 各市团委宣传部将市县两级参会人员情况汇总后,于1110下午5:00前将回执(见附件)反馈团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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