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问答(六)
发布日期:2021-06-30 08:41

 

26.问:对评议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团员如何开展工作?

 

答: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27.问: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答: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①理想信念动摇;②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③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④有违法违纪行为;⑤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⑥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28.问:对评议为不合格等次的团员如何处理?

 

答: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29.问:处置不合格团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30.问:什么是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答: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内容来源: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