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下午4:00由学生团体联合会法律协会主办的模拟法庭在D204教室圆满举行,学生团体联合会分管主席郭勇、何敏及各社团社长参加了本次活动。
模拟法庭活动在一片庄重肃静的氛围中展开,原告是一名消费者刘金玲购买了未标注生产日期的海皙蓝润肤液一瓶而被告是乐化妆品有限公司和苏宁环球购物中心,双方并都有自己的法律代表人,对其进行申诉。在模拟审判长的主持下,由模拟法官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在虚拟的法庭对真实的民事案件进行申诉,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条例为基础。此次活动持续近四十分钟,双方并未和解,法院以书面形式发放下达。
通过此次活动,是学生亲身体验民事审判的基本程序,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熟练运用民事审判的基本技巧与方法,提高了他们分析案件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