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章程
发布日期:2009-04-08 15:41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全校各协会组成,是全校各协会的管理与协调机构,是全校各协会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  本会全称为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本会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学生群众团体。全面负责各协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地管理、协调、服务、引导、监督好全校各协会,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校园人文气氛,繁荣校园文化。学生团体联合会的精神是“联合、创新、发展”。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积极、健康的内容和活泼多样的形式,通过多方面组织引导学生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促进学生团体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大学生学生素质。

第四条  本会任务是管理和指导各协会活动,促进部门和协会的健康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达到创新求实的目的。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在本会注册协会的所有成员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该协会的活动权。优先使用联合会活动设施等资源。

2.对该协会的工作有知情权讨论权。

3.对本会及下属各协会的工作有建议、检举和监督权。对主席团和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

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对学生团体联合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参加学生团体联合会全体会员会议并选举学生团体联合会干部。

6.对所受处分申诉的权利。

(二)义务

1.遵守学生团体联合会章程及其决议,参加联合会全体会员会议。

2.维护协会集体荣誉,勇于同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3.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成学生团体联合会交给的任务,在协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为学生团体联合会及协会发展谏言献策。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为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常务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长一名。下设秘书处、监察部、宣传部、外联部四个职能部门。


  第七条  主席团职能 


主席主要负责学生团体联合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团体会议;确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常务副主席既第一副主席,副主席主要是协助主席处理好日常事物,指导分管部门的工作。主席因故不能开展工作期间,可指定一名副主席开展工作。如协会出现重大问题,经主管老师批准主席团可介入协会工作,领导协会走出困境。

第八条  秘书处职能

秘书处是主席团的办事机构,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物,其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协会之间的关系,负责经费的开支,起草各类文件、报告,并对各部门、各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九条  宣传部职能

宣传部以树立学生团体联合会的形象为己任,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对学生团体联合会的重大事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转达学校的建设开展情况,组织协会负责人进行工作研讨,负责对各团体的宣传报道和协会刊物的审查。同时,建立学生团体联合会系统网页,通过网络促进我校学生团体联合会的发展,在网络中寻找、分析我校学生团体联合会现状、发展方向,并将其他学校学生团体联合会建设情况等一切可吸取利用的有效经验、有利资料整理备案,并及时更新网站信息,通过团体联合会系统网页与会员形成互动,做到每一个会员都有参加联合会工作的机会。

第十条  监察部职能

主要是监督学生团体联合会独立开展的工作,包括协助各协会的活动开展和内部建设。定期清查各部、各协会的财产状况,管理学团联财物,在其开展活动期间,某个部门或协会因内部问题,不能正常运作,在主席的授权下,介入各部(协会)调查整顿。

第十一条  外联部职能

外联部职能主要是加强本部的对外对内联系,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社会上的支持,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寻找本部各协会的社会实践平台,努力扩大本会的对外影响,争取校内外的一切闲散、流动资金为学生团体联合会服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校团委。

第十三条  本章程正式公布之日起实行。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团体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