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社顺利开展工作,加强文学社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真正体现本社“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培养文学创作新人,扩大同学创作视野,提高社员文化水平”的宗旨,现根据学校的有关制度,结合我社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社作为我校文学爱好者自发组织的学生团体,由学生处、团委直接领导,社长直接负责,服从学校管理。
第三条 本社立足校园、放眼文坛,求实创新、积极开拓,努力繁荣校园文学,培养创作队伍,以文学活动和文学作品作为我社生存和发展的驱动力。
第四条 本社在宪法、法律和校规允许范围内活动,不从事与本社章程活动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社设社长1名,执行社长2名,秘书长1名,主编1名,副主编1名,美编部长1名,外联部部长1名。
第六条 社长,全面组织、管理本社总体工作,传达、贯彻学生处的指示、方针和决议,主持本社社务工作,领导和组织本社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并对本社事务有决定权。社长对社委会负责。
第七条 执行社长,具体负责安排本社的各项活动及工作,分工布置。对内同其他责任人及社员加强合作与交流,对外加强同各社团联系,搞好社际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做好内联外交工作。执行社长对社长负责。
第八条 主编,总体组织征集、审编稿件,领导编辑部全体成员对来稿进行审阅,并对稿件的终审与采用及期刊质量直接负责。
第九条 秘书长,具体组织、开展本社日常事务,协助社长对重大事务及活动做出决策,安排、策划、主持各种会议及其会场安排。
第十条 美编部长,负责海报的制作,稿件的文字录入。《青藤》校刊的排版及网络期刊的制作维护,领导美编部的成员。
第十一条 外联部部长负责宣传及外联事宜,领导外联部的成员。
第三章 部门设置
第十二条 编辑部负责主持创作和《青藤》校刊的组稿、审稿及登记整理稿件等,出版卡片文学,策划征文,组织文学沙龙、创作讲座等,由执行主编和责任编辑构成。
第十三条 美编部负责社内外活动海报的制作、出版和宣传,担任《青藤》美术设计。
第十四条 外联部负责我社与外界的联系及校刊发行。
第十五条 秘书处:
1、服从社长、副社长及主编、秘书长的安排,及时、认真、准确、完整地干好各种事务及本社日常工作。负责策划、筹备社内各类活动及人员调度。
2、青藤文学社管理委员(简称“社委会”)是本社领导机构,负责处理文学社日常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章 成员制度
第十六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者,由本人申请,经社委会批准,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七条 成员纳新制度:
1、凡属我校学生,且具有较好的文学基础、爱好写作、思想端正者,在自愿遵守本社章程及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活动的前提下,都有参加本社的权利。
2、凡自愿参加本社的文学爱好者,须认真填写正式报名表进行书面申请,经演讲面试后,即可接收为本社正式成员。
3、纳新时间:新学年开学一周内,社长召开会议做出讨论。
第十八条 干部选拔:社长主编由社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后学生处批准任命,各部正副部长由各个部门民主选举产生后经社长任命,对社长负责,为社员服务,并可做出变动或解除。
第十九条 干部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认真。
2、具有较强的口才交际和组织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胜任本职工作。
3、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积极,富有开拓精神和领导魄力。
4、具有“向高看、向前看、向外看”的学识水平和宽广眼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推动文学社进步发展。
第二十条 解除方式:依据“纪律篇”规定,每学期对每位社员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对于不符和条件的社员,予以取消社员资格的处理,包括自动退社和劝告退社两种方式。
第二十一条 成员的权利:
1、社员有权参加本社举行的各项集会和活动,自由安排本职工作。
2、同等水平稿件,可在本社刊物《青藤》优先发表。
3、定期获得文学社赠阅《青藤》期刊。
4、享有优秀社员、先进分子、干部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二条 成员的义务
1、严格遵守本社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按时高质完成分配的任务,自觉维护文学社的利益和声誉。
2、积极参加文学社各类集会和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推迟或早退,有事应向社委会递交书面申请。
3、我社成员有责任完成社委会交办的任务。
4、按时到办公室值班,爱护公共财产,参与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5、利用课余时间积极阅读、写作。
6、我社成员应该努力进行写作实践,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社刊物投稿。
7、我社成员必须保证每学期向文学社投稿两篇以上,长期不投稿者视为不参加本社活动,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8、我社成员必须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学期期末考试有三科以上不及格者将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成员守则
1、文学社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学习青藤文学社章程。
2、文学社成员必须树立集体观念和团结意识,培养团体精神,积极维护文学社的荣誉和利益。
3、文学社成员不得有损及文学社的言行,不得进行有损于文学社形象的活动。
4、文学社成员在工作中应听从领导的安排,务实敬业,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
5、文学社成员应该刻苦学习,提高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6、文学社成员应该具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树立“社兴我荣,社衰我耻”的信念。
7、文学社成员应积极参加文学社的例会及其他活动。
8、文学社成员应该遵守文学社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 活动
第二十四条 活动是一个组织的其他载体、生存方式和价值源泉,活动健康、丰富、活跃、有益与否衡量组织虚实优劣的基本标志。文学社活动紧紧围绕“文学性”这一本质特征,经过探索和实践拟定出一套具有自身个性特色的活动项目,分为两类:一是维持社团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必要活动,比如纳新工作、书刊展销、社委例会、社员大会等;二是实现立社宗旨、产生良好社会效应的主要活动,如以文字为形式的出版社刊、网络期刊征文等,以口头形势的校园诗歌朗诵大赛、创作讲座、文学沙龙等,以活动为形式的郊游、文娱晚会、社外联谊、随机活动等。
第二十五条 必要活动
1、纳新招聘。
2、文学讨论。
3、社委例会:小结前两周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下两周工作任务,安排活动细节,查缺补漏,再接再厉。
4、学期初见面会:欢迎新生,介绍文学社,公布新学期工作计划,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新起点、新目标、强动力。
5、学期间临时会(待定)。
6、学期末总结会:总结本学期工作情况,评估社员和干部(选出优秀社员、先进分子等),警惕重蹈覆辙,发扬优良作风,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
第二十六条 主要活动
1、定期出版期刊《青藤》。
2、网络期刊:以诗的语言解说美的风景,图文并茂,相得益彰。
3、校园诗歌朗诵大赛:丰富校园生活,展示大学生朗诵水平,繁荣校园文化。
4、各类征文:详情依时而异。
5、创新讲座:要请名家讲授文学知识,传授写作技艺等等。
6、文学沙龙。
7、郊游:野炊、聊天、观光、吹风,加强社员间的交流和认识,呼吸自然气息,领略美景之神韵,感悟造化之神秀。
8、社外联谊: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欢,促进彼此间的交流和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9、学校任务。
第六章 纪律
第二十七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明纪律是文学社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遵章守纪是每一位社员的基本义务。为杜绝组织涣散、成员懈怠、工作迟缓、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保证文学社的生机与活力,他制定办公室纪律,稿件纪律,会议纪律和活动纪律等四大纪律,坚决做到“有章可以,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实行包干到部的部长负责制,涉及部门的事务一律由部长统筹决定,并建立有关成员活动情况的文字档案,于学期末总结大会一周前呈交社长。
(一)值班制度: 1、时间:每周二至周日 8:00-----16:40。 2、人员:全社成员。 3、方式:我社成员按照《文学社之日安排表》要求值班。社委会负责检查,缺席的将追究失职责任,次数达到三次者解除其职务。 4、内容: (1)加强部内及社内成员的交流,促进共识,并接待来访人士。 (2)收发稿件资料,填写当天之日志。 (二)财产卫生制度: 1、占用方式:办公室公共财产归全社社员所有,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损坏或占有,未经社长同意不得外借,违反者须赔偿,并加以纪律处分。 2、卫生工作:办公室清洁工作每周一次,有各部负责,每周五下午进行。 3、维护责任:凡社员均有责任维护办公室的财产安全和环境卫生,保持家庭式的清洁、舒适和温馨。 第二十九条 稿件纪律 1、稿件种类:分为征文稿、特约稿、外来稿和常规稿。此纪律要求的对象是常规稿,即每位社员在一学期规定的时间内必须上交的稿件。 2、稿件质量:要求用心构思,认真写作,争取发挥最高水准。 3、稿件数量:每学期每位社员须定量上交稿件,普通社员为2篇,编辑部成员每期期刊出版前均须投稿1篇。 4、稿件审核:稿件审核由主编负责安排,编辑具体操作。 第三十条 会议纪律 (一)社委会例会: 1、会议内容:社委会委员均要有口头或文字的发言准备,内容主要为小结前两周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夏粮洲际以后的工作安排。 2、旷会处分:旷会者须向社长说明情况,一学期旷会三次者解除其职务。 (二)社员大会: 1、会议内容:开会时间、地点、内容因需要而定,一般有学期初见面会、学期间临时会和学期末总结会等。 2、与会要求:开会通知时间进行,决不拖延,迟到、请假、旷会者须向组织部递交书面解释。 3、旷会处分:请假两次折合一次旷会,一学期旷会三次且理由不充分者,或每次迟到者作退会处理。 (三)每周例会: 1、例会时间:每周二下午4:40。 2、例会地点:文学社活动室或办公室。 3、例会内容:不作硬性规定,视社委会最近具体情况而决定会议主要内容。总结前一段工作,讨论、布置后一阶段任务。 4、每次例会由秘书纪录并及时归档,如有需要,可有美编部以海报形式公开。 5、例会以民主方式对各项工作做出决定。一经确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执行。 6、与会要求:开会依通知时间进行,决不拖延,迟到、请假、旷会者须向组织部递交书面解释。 7、旷会处分:请假两次折合一次旷会,一学期旷会三次且理由不充分者,或每次迟到者作退社处理。 第三十四条 活动纪律 (一)关于社刊 1、主编职责:主编应具备丰富的创思想修养和作经验、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能够综合大观、高瞻远瞩,深刻理解大学生特点及其文化水平,充分领会办刊宗旨,熟悉杂志内容(性质、特点、构成、栏目、作品等)、组稿方式和编辑技术,制作工作时间进程表等等。 2、编辑职责:配合主编搞好该栏目的组稿、编辑工作,掌握工作进程,力争按时高质完成任务。 3、失职处理:不能定性、定量、定时完成任务的编辑将不再参与下期杂志的编辑工作。 (二)关于其他 1、分职制度:除全社活动外,其余活动均指定部门专职负责,负责部门须认真筹划,积极搞活,务求健康、活跃、有益。 2、参与方式:负责部门成员须全部参加,其余部门以自愿为原则。 3、失职处理:未能搞好活动的部门追究部长责任,两次未参加活动的社员作退社处理。 第七章 青藤文学社固定资产保管及使用方法 第三十五条 为加强本社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防止遗失、误用,根据《总则》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种类:社志、印章、相册、优盘。 2、管理办法:社志、相册由秘书保管,印章由社长保管。 3、使用:社志由秘书保管,对社团事件详细记载,以背后用。印章交社长,根据需要使用。 4、每届社委会添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登记,并移交下一届。若有遗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八章 青藤文学社经费管理及其使用方法 第三十六条 为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社内经费,增加文学社工作透明度,也便于随时查对,据《总则》,特制定本制度。 2、经费开销:主要用于办理社员证、社内活动的开展、《青藤》期刊的出版及年终评奖等。 3、经费管理:社内一切费用由执行社长和秘书长分别进行经费支付和开支记账。 4、使用办法:每次经费开支须经社长批准,金额由社委会讨论决定,若有经费调整,不得超过该项经费的5%。 5、报账:报账时必须有正式发票和社长签字方能到秘书处报账,凭秘书签字到执行社长处领款。 6、不得把社内经费挪作它用,一经查明,作停职处理并追究具体责任。 7、本学期的财务收支预算和上学期结算总结;每届社长必须在社员大会上公开本届经费收支情况。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青藤文学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对文学社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经全社社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纪律
1、经费来源:学生处、团委从学生活动经费中划拨或拉赞助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