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报社章程
发布日期:2011-09-21 10:0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报社干部的管理,树立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报社干部的良好形象,更好的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报社是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报纸发行组织,是学校的独立部门。它作为学校宣传与舆论监督的重要工具,可以及时、准确、全面的报道学校的事件,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报道学校和学生会的工作信息,服务同学、奉献圣翰。

第三条  报社成员熟练掌握本部门工作所需技能,热心为同学服务,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和树立“一切为了报社,为了报社的一切”的工作态度,让报社成为同学们获取校园信息的主渠道,成为走向社会的练兵场,展现才华的舞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发挥其宣传标兵作用,同时加强对外宣传联系。

第四条  报社在学校组织的领导下,在各指导教师的具体帮助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报社设社长1人,主编、副主编各1人。下设秘书处、新闻部、文学部、信息部、美编部、网刊部以及外联发行部等7个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及干事数名,另设报社社长团委员会。 


第三章  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  社长团职责

1、定期召开社长团会议。

2、制定、决策报社的重大方针、工作任务等。

3、领导和协调各部工作。

4、任免报社各职能部门干部。

5、按章程及报社管理条例对报社成员进行奖惩。

6、定期对报社干部和工作人员考核。

7、解释报社内部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效。

8、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表决并负责执行。

9、社长团对各部长的任免决定。

第七条  报社干部职责

1、社长全面统筹报社各项工作,定期向学生处汇报工作,对外代表校报社,另外,还要处理日程事务,指导分管部门的工作。

2、社长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的时间,可指定一名社长团领导开展各项工作。

3、主编负责报纸的排版编辑和对报纸内容的采、写、审、编、排的监督和审查,副主编协助主编工作。

4、秘书长代表社长团具体指导、协助报社的工作,沟通报社与学校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报社的经费预算和开支。

5、各部长职责是负责本部的工作和纪律,安排本部成员的工作及协助责任编辑审查稿件。

6、负责编辑职责是负责本稿件最后审定及报纸样版的初步审定,负责编辑承担本期报纸所负责版面的所有责任。

第八条 下设各部职责

1、秘书处是社长团的办事机构,协助社长团处理日常事务,职责主要是安排报纸事务,协调各部工作,起草各文件、报告,对各部工作指导,对每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2、新闻部的主要任务是采写新闻材料。新闻部各骨干分子组成记者团及时报道本校近期发生的各种新闻的各种新闻事件,以增强学校和学生之间的透明度。

3、文学部负责在校报上文学板块的撰写,各种文学信息、优美文章、散文、小说等。

4、信息部主要采集各方面信息,如英语、计算机考试、自考信息、社会所需人才专业走向等信息。

5、美编部主要负责校报的排版、打字等,给同学以最新的版面,让同学以好的视觉效果阅读报纸,不会产生厌倦心情。

6、外联发行部负责报纸的发送,报社的各项宣传工作,及同外校学生社团的交流与联系,监督报社独立开展工作,包括报社活动的开展和内容建设等。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  内部管理条例

1、报社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考勤制度。按时参加报社例会和各部例会,有事提前请假,三次无故不到或六次无帮迟到者,取消其部籍。

3、各部及各部成员之间团结合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

4、报社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值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提前请假,并且在值班期间时刻保持室内整洁。

5、报社值班人员应爱护报社财物,对其不能随意拿走、更换或损坏。损坏公物者,追究其责任,并按价赔偿。出借报社办公室物品时,必须有借条,并有当事人做好记录。

6、在外交流时,报社成员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起良好的报社形象及精神面貌。

7、报社成员未经社长批准,不得以报社名义举办各种活动。

8、团结其他各社团,维护报社荣誉。凡有故意挑拨各社团成员关系者,一经发现立刻开除其部籍。

第五章  报社负责人聘任制

为了加强报社内部管理,健全报社内部管理体制,推动报社的健康发展,使报社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经社长团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对报社负责人实行聘任制。体制如下:

第十条  报社负责人(社长)由本报社全体成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由社长团聘任,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  报社负责人(社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生,成教生;

2、在该社团注册成员,入会时间半年以上;

3、思想端正遵守校纪校规,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对报社有全面了解;

5、必须是对报社有过贡献者。

第十二条  报社负责人(社长)换届工作定于每年十月份在报社全体成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非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时间进行,如果特殊原因在其他时间进行换届,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学生处批准备案后才可进行换届,否则不予承认。

第十三条  报社负责人(社长)选举大会至少有一名学生处人员参加,到会成员应在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四条  报社干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上进心强;

3、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奉贤精神和服务意识;

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十五条  报社负责人享受学生干部待遇,纳入报社学生干部管理系统之中,并在任期满后由学生处颁发证书,任期未满三个月综合测评不予加分,任期未满六个月不予颁发证书。

第十六条  报社负责人统一管理,并对报社内部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者,综合测评不予加分。

第十七条  报社干部录用采用试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接受报社及全校学生监督,经试用期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

第十八条  报社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

1、因自身原因不能担任工作者;

2、因工作等原因影响学习,导致学习成绩明显下滑者;

3、工作无实效,或有严重渎职行为者;

4、群众基础不好,学生意见大者。

第六章  财务细则

第十九条  报社鼓励各部门积极寻求社会赞助及学校其他部门的经费支持,鼓励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及校纪校规的前提下进行创收。凡由社团自身寻求的社会赞助,60%用于稿费,另外的40%作为日常经费。

第二十条 《各部活动申请表》中,财务预算一项应详细说明开支项目及费用使用去向,总体方案应交代清楚。财务预算需由社长同意并签字。

第二十一条 活动工作由各部自己安排,所拍照片数量视规模而定,但应以节约为原则。活动后,须将照片交至报社核实(整家卷胶卷的报销,上交的有效照片不得少于15张),方可报销。所购胶卷、电池、冲洗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第二十二条 经费报销时,发票必须由负责人以及经手人等有关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棵、报社社长团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处团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