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红红的五月、火火的唱”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3 09:04

 

关于举办“红红的五月、火火的唱”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爱国爱校的思想意识,充分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五四”青年节的到来,决定于2014年3月24日——4月30日举行“红红的五月、火火的唱”合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为核心内容,激励青年学生要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活动中放飞青春梦想。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比赛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引导学生形成丰富多彩、人人参与的校园文化活动局面。

二、主办单位:团委办公室

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三、参赛对象:

2012级、2013级各班级

四、比赛规则及歌曲内容:

本次比赛以歌颂祖国为主题,歌曲要求主题鲜明、健康、积极向上。每个参赛队必须是以班级为单位的合唱队伍,采取合唱的形式,每对需选两首歌曲参加比赛,一首歌曲是必选歌曲(可参考附件曲目推荐)另一首为自选歌曲。

五、组织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坚持以育人为本,面向学生,紧紧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广泛发动学生的参与热情,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热爱生活的情怀和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六、比赛安排(分策划、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1. 策划:

各学院在3月24日——3月28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策划,并于3月28日12点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策划书上报团委田雨老师。(E-Mail:445810186@qq.com)(每个班级都需要提交策划表,各学院根据各班级策划表上交学院策划)

2.初赛:

(1)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初赛的选拔。要求每个班级都必须参加,且各班级参加合唱者必须占班级总人数90%以上。各院需将预赛时间上报团委,由团委老师对各院歌咏比赛的组织情况进行考核。

(2)初赛时间:4月1日—4月18日

(3)初赛结果:各需要根据参赛班级淘汰40%送入复赛。外国语学院直接进入复赛。

3.复赛:

(1)复赛过程中将邀请各学院团总支书记与团委相关人员组成评委。

(2)复赛时间:4月21日——4月25日

(3)复赛结果:根据各学院参赛班级淘汰50%,送入决赛。

4.决赛:

决赛时间:4月28日——4月30日。决赛过程中邀请专业老师作为评委,届时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0名,由校领导向优秀班级颁发获奖证书。

七、参赛流程及评分标准:

详见策划书。

 

 

 

共青团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