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局(公司)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国资委团工委,高新区团工委,各直属企业、学校团委,各直属行业协会团工委:
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现就开好“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以下简称“大讨论”活动)民主(组织)生活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研究青年意见,梳理形成意见清单。大讨论活动以来,各直属团委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了青年意见,按照团省委统一要求,近期要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汇总,形成针对本地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青年意见清单》,作为民主(组织)生活会讨论的重要依据。《青年意见清单》中应包括两个主要内容:一是收集意见建议的形式、范围、时间等内容,简述意见收集工作情况;二是体现青年反映集中的问题,尤其是团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既不能避重就轻、选择性吸收,也不能不加分析、全盘照搬。各直属团委要将形成的《青年意见清单》报团市委进行备案,并按照地域分布合理、具有代表性的原则,抽取所属30%县级团委的《青年意见清单》同时上报团省委组织部。
2. 围绕突出问题,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各直属团委要围绕《青年意见清单》中的问题,在充分讨论和谈心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县(市)区团委班子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议召开前,每位专职团干部都要在前期讨论和谈心的基础上,撰写发言材料,逐一分析本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提高举措。领导干部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围绕“自省自励、懂得感恩,克服缺点、虚功实做,坚定信念、远离贪腐”主题,聚焦“四化”问题和《青年意见清单》,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办法。各县(市)区团委民主(组织)生活会要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团省、市委将派人参加部分市县团委班子民主生活会。
3. 公开整改措施,请青年监督整改过程。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各直属团委要形成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整改落实方案,提出具体举措和进度安排,通过“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团属媒体等渠道,向团员青年公示整改落实方案,接受团员青年监督。同时,各直属团委要指导和督促专职团干部做出个人改进作风的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使团干部的作风整改过程“人人有监督、事事能落实”。
请各县(市)区团委于11月5日(星期四)上午11点前将《青年意见清单》和民主(组织)生活会方案、11月30日(星期一)前将《整改落实方案》及方案公示情况报团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亓欣、刘潇川;电话:87949678;
邮 箱:jntswzzb@126.com。
共青团济南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