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就业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18-10-11 14:29

 

按国家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就业指导工作,学生处联合就业办于20181010日上午1000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学生实习、就业工作会议。 

会议上,就业办郑伟主任围绕实习就业工作强调了以下几点内容:

1、       每批次学生外出实习前,必须经实习就业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审批材料。

2、       为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凡是统一安排的实习岗位,均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3、       学校允许学生自主实习,学生申请自主实习的,所申请岗位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技术含量高,有利于学生提升专业技能,学院应严格审批,严格后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严格毕业审核。

4、       为深入了解学生真实的实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求辅导员驻地或巡视学生实习工作常态化。

学生处许冬雪老师对实习过程性管理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各学院组建5-7人的学生实习考评管理小组,在实习过程中进行工余时间考勤等工作;辅导员定期召开网络安全会议,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的困难。

学生处李谦老师对就业工作进行了阐述。辅导员老师如实统计学生就业率,按时组织学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及时上报审核生源信息,做到生源信息百分百正确,避免因出现错误而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袁延青校长助理,针对实习就业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严格按国家文件贯彻执行,全校务必做好大三学生实习就业指导工作,确保学生在实习岗位学有所成,努力提升专业技能,同时要求相关老师认真为学生解答各种有关实习就业的问题。

通过此次会议,各学院老师认真学习,明确了规范,便于更好的开展学生实习、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