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师课堂教学安全培训工作
发布日期:2023-09-15 08:45

          为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近日,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师课堂教学安全培训工作,并及时签订安全责任书。
       教师作为教学安全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不违背教育教学原则,不发布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当言论;应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和常规教学要求,按授课计划组织教学活动;应时刻谨记职业的特殊性,规范教学行为,注重育人方式,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全体教师人人有责。(文:曲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