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
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招募人数为2500人。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专业上以农村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为重点,已签定就业协议的不能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坚持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的原则。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
3、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6、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部署,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本市大学生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招募工作,各高等院校负责组织本校毕业生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为
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登陆“三、考试考核和确定人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负责。考试时间为
面试和考核由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经考试考核确定招募初选名单,并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组织入选学生进行体检。体检要严格执行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标准,确保体检质量。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于
四、培训上岗
各市组织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培训结束后,于7月底前全部上岗。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签署《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五、政策支持
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参照《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和《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
已考取“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