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生综合实践报告指导时间安排
发布日期:2011-11-24 09:42

 

  一、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

  学生通过邮箱和指导老师联系,学生将实践报告的主要内容(分条总结、言简意赅、条理清晰,一般要求至少5条)让指导老师审核,指导老师同意后可以进行实践报告撰写,要求专业对口或相关。

  二、2012年2月至2012年4月

  此阶段为学生实践报告完成阶段,期间学生本人至少通过合理的方式让指导老师对其报告指导两次,此阶段不与指导老师联系的学生直接进入二次答辩,此过程中如果有学生的实践报告合格,指导老师可以签字,并进行打分评阅。

  三、2012年4月底

  此过程指导老师将指导情况向学院进行反馈,确定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过程中表现不好的学生名单等,学院将进行张贴公布。

  四、2012年5月

  暂定于5月中旬进行实践报告的答辩,学生在答辩之前必须找指导老师签字及评阅(注意:指导老师平时都要上课,此项工作建议提前完成,以免影响答辩),实践报告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答辩,答辩时学生自带综合实践报告1本,按照次序进入指定教室,将实践报告交给答辩老师后,进行实践报告内容的2-3分钟自述,然后接受答辩老师3-5分钟的提问。

  答辩过程中,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答辩不合格:1、观点模糊,层次混乱,语言拙劣;2、实训报告叙述不能反映其所写内容,问题回答均不圆满;3、答非所问或无法回答,语无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