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功举办两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中国旅游纪念品的设计水平,挖掘中华民族5000年灿烂文化,创造开发具有我国本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为我国的旅游事业服务。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决定继续开展“为中国形象而设计——第三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的设计文化活动。现向全国公开征集作品。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旅游工艺品专业委员会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二、设计主题——“为中国形象而设计”
本次大赛一方面要围绕“为中国形象而设计”的主题,致力于弘扬中国元素,突出时尚特点,倡导原创。另一方面还要求参赛者对设计作品的概念性、便携性、时代性、市场性、工艺性、功能性、纪念性、地域性、系列性和整体性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
三、征集对象
国内(含港澳台)高等院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进修生和社会团体设计机构以及专业设计单位。
四、奖项设置
全场大奖:1名
金 奖:2名
银 奖:5名
铜 奖:12名
优 秀 奖:60名
入 围 奖:120名
优秀组织奖: 6名(针对各高校、教育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学会、协会机构)
优秀指导奖:19名(针对各高校和教育机构的教师)
注:获得本届大赛全场大奖的作品,组委会将批量制作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推荐正式生产。
五、参赛要求
1、提交作品的要求
①每件作品均须提交A4(210mm×297mm)规格彩色效果图一份,无需装裱,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并将填好的参赛表格粘贴在背后(参赛表格请点击下载)。
②作品都必须有包装设计,提交的彩色效果图要体现两个内容,第一是作品没有进行包装的状态;第二是作品进包装后的状态。
③本次大赛不接受作品实物,作品实物制作完成后须拍摄照片,然后提交经精心排版后的电子文件。
④提交刻入光盘的电子制作稿一份,质量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TIF(CMYK模式)或JPG。并在光盘表面清晰标注作者的姓名与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2、作品及光盘请以邮递形式提交,为了避免参赛作品在邮寄途中遭损坏,建议采取较牢固的包装方式。组委会对在邮寄途中遭到损坏的作品概不负责。
3、为保证大赛评奖公平、公正,所有参赛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所在院校及作者的名称。
4、本年度“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5、所有参赛作品将不被归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六、征稿日期
2011年7月1日——11月30日(以邮出地的邮戳为准)
七、版权事项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参赛者应保证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参赛者认可主办机构对参赛作品拥有收藏、宣传的权利,拥有展览、发行(含电子出版)并由此获取收益的权利。本参赛规则解释权归第三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八、作品邮寄地址
地 址: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第三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 518055
电子邮箱 : cnimage@126.com
电 话: 0755-26019756 0755-26015267
联系人: 石老师 13590251692 宫老师 1369192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