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到课率管理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1-06-22 08:48

 

加强学生到课率(包括学生自习出勤率、迟到,下同)管理,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业绩指标之一,是反映学生管理工作效果的重要方面,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防止和减少学生发生违纪现象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管理,保证艺术学院学生到课率,促进学院良好学风的形成,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加大对学生按时上课教育的力度。各辅导员要利用主题班会等时间和形式,经­常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正确引导,使其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提高学习成绩重要意义的教育;不断强化学生的学习意识,增强学生按时上、下课的自觉性。同时要采取院系集中检查等方法解决少数学生不能按时进入学习场所以及上课外出的问题。

二、加大对学生到课率检查的力度。各班级由辅导员(班干部)负责每天上课前或下课时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点名检查,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要记录在案,查明原­因,批评教育;对经­常旷课、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的,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应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执行到课率登记制度,辅导员每天填写《艺术学院到课率日常统计表》,并在每周五将本周旷课学生列出名单(注明旷课学时),交由院团委书记存档。

三、加大对“抽调学生帮助工作”管理的力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随意抽调有课的学生帮助工作,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在学生学习时间需安排学生帮助工作时,应事先向学院说明情况,并由其通过辅导员安排落实。

四、学生请假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签字审批;请假七天以上,需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请假条》,经辅导员签字,院长签署意见后,报院团委书记处存档。

五、辅导员要与代课教师紧密联系,积极沟通,共同提升到课率。代课教师每次需核实《联勤册》的应到、实到人数(学生如有请假需持有辅导员签字的《艺术学院学生请假申请单》),核实无误后方可;如有不符,需将此情况通报辅导员。

六、学生在每门课程的学习中,旷课4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旷课学时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1/3及其以上者(包括请假),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学生累计旷课达到一定学时者,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该生该学年评优及获得各类资助的资格。

七、加大对此项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的力度。学院团支部要加强对辅导员学生到课率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每周都要对辅导员抓此项工作落实的情况和学生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要把检查的情况记录存档,定期讲评和通报,作为考核辅导员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在艺术学院执行,由艺术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