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1-06-22 08: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给我院学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创造和谐的宿舍氛围,保障学生的日常生活及学习,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及学院实际,特制定艺术学院宿舍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在校住宿学生。

第二章 宿舍卫生

第三条 为了强化学生宿舍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特制定本学院学生宿舍卫生标准,同学们务必遵照执行。

第三条 所有艺术学院在校住宿学生应做到:

(一)宿舍内必须安排值日,并将本规定和值日表贴于门后中间位置。

(二)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三)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枕头要平放于被褥之上,床头上不准堆放、悬挂衣物;床下鞋子及其它物品也应摆放整齐;床角周围必须清理干净。

(四)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柜上不能乱放杂物。

(五)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六)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要求上午9时至下午4时开窗通风。

(七)保持宿舍内暖气管道和桌子的卫生清洁,要每周擦拭一次。

(八)保持地面清洁,无污物、痰迹、垃圾等。每天至少拖地一次。

(九)保持卫生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保持便池清洁无污渍;洗刷台上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任何疑难问题(如下水道堵塞)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向宿舍管理员反应。

(十)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池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第四条 奖励

(一)在学校的宿舍卫生检查中获优秀宿舍的学生每人在班级综合测评中加1分。

(二)连续获得优秀宿舍两次以上(含两次),学院定期召开表彰大会,发放“卫生标兵”荣誉证书并奖励一定数量的生活用品(如香皂、洗衣粉、牙膏、牙刷等)。

第五条 处罚

(三)在学校的宿舍卫生检查中获不合格宿舍的学生每人在班级综合测评中扣1分。

(四)被评为不合格宿舍两次以上(含两次),学院定期召开通报大会,对该类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收取每舍每人20元的保证金直至获得优秀宿舍并不再出现一次不合格宿舍情况,保证金方可退回,否则,将保证金划入所在班级班费。

第三章 宿舍安全

第六条 为保证学生的宿舍安全,响应学校关于建设和谐校园的号召,真正保证广大学生的宿舍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守则,同学们务必遵照执行。

第七条 所有艺术学院在校住宿学生应做到:

(一)自觉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认真研读学校发放的安全知识手册并严格遵守。

(二)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三)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四)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空调和电视机,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

1.人离灯熄,断电源。

2.宿舍严禁吸烟和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4.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学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准时熄灯睡觉。

6.所有探视学生的亲属,必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至22:00。

第八条 奖励

(一)学院会定期举行安全知识竞赛,对取得较好成绩的同学和班级会给予适当奖励。

(二)在学校的安全文明月活动中取得成绩的同学,出学校的奖励外,学院会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奖励(在班级综合测评中合理加分,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九条 处罚

(一)一经发现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立即没收,并根据严重程度收取20-300元不等的保证金。直至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保证金方可退回,否则,将保证金划入所在班级班费。并在班级综合测评中扣掉1-5分。

(二)在学生宿舍内发现烟头,每颗20元保证金,直至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保证金方可退回,否则,将保证金划入所在班级班费。并在班级综合测评中扣掉1-5分。

(三)由学生携带危险品或学生原因引起的宿舍安全问题,情况严重者移交公安系统。一经证实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处罚。

第四章 宿舍晚就寝

第十条 为保证正常的晚就寝秩序,确保学生得到充足的休息时间,特制定本规则,同学们务必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所有艺术学院在校住宿学生应做到:

学生必须于每天晚上21:30之前进入宿舍,22:00准时熄灯睡觉。

(一)学生夜间不得留宿他人。

(二)学生晚就寝必须在自己的寝室自己床位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更换床位。

(三)学生晚就寝后,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再进行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四)学生晚就寝后,不得点蜡烛,用手电等手段看书或从事其他活动。

(五)学生晚就寝后,不得打电话、玩电脑、看电视、听MP3、收音机、录音机等。

第十二条 奖励

(一)学院会不定期抽查学生晚就寝情况,到期末最终汇总,最终获得前三名分别给宿舍成员在班级综合测评中加3分、2分、1分。

(二)学院会在期末从获奖宿舍中选出一名“纪律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班级综合测评中加2分,另外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 处罚

(一)学生出现一次夜不归宿,在班级综合测评中扣掉2分,收取30元保证金,直至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保证金方可退回,否则,将保证金划入所在班级班费。

(二)学生出现两次夜不归宿,学校将通知家长,并由家长带回反省,在班级综合测评中扣掉5分。

(三)学生出现三次夜不归宿,直接移交学生处,建议给与学生劝告退学处理。

第五章 宿舍文化建设

第十四条 为保证学生宿舍的良好文化氛围,加强学生宿舍的文化建设,特制定此公约,同学们务必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 所有艺术学院在校住宿学生应做到:

(一)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行动上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二)举止文明,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禁止存在一切不健康的音像及书籍。

(三)爱护公物、不准乱刻乱画乱写乱张贴、不得随意摆放物品,宿舍内不准进行有损公物的文体活动。

(四)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五)保持宿舍清洁、整洁,做到垃圾入筐,不准乱泼、乱倒、乱吐、乱抛、乱砸;衣服、鞋、袜等要及时清洗。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七)遵守学校治安管理规定,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乱拉电源线,严禁违章用电,严禁翻越阳台,注意防火,防盗,防爆等。

(八)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午休,归宿。娱乐时不得影响他人

(九)平时能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在消费上有计划,不攀比,爱惜粮食,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关,杜绝水龙头滴流现象。

(十)遵守文明公约:

1. 热爱宿舍,美化宿舍。

2.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3. 尊重他人,相互理解。

4. 团结友爱,互助互让。

5. 注重礼仪,待人真诚。

6. 语言文明,不讲脏话。

7. 品行端正,情操高尚。

8. 热爱劳动,勤奋学习。

9. 节约水电,珍惜粮食。

10. 注意安全,保持卫生。

(十一) 每个宿舍都应做自己的社标、社训,统一贴到宿舍门正中位置。

(十二) 每个宿舍应在墙角空白处建设“宿舍文化宣传栏”,彰显自己宿舍的文化特色。

第十六条 奖励

学院会每周检查宿舍一次,并每月评比一次“文明宿舍”,获得前三名者分别在班级综合测评中加3分、2分、1分。

第十七条 处罚

学院会每周检查宿舍一次,并每月评比一次“文明宿舍”,在评比中会选出最差三名,相应的会在班级综合测评中扣掉3分、2分、1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及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艺术学院所有。

第十九条 本制度及实施细则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为依据,制度中未涉及之处,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及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艺术学院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