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培育创新人才,我院特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学生课前自习率、到课率、晚自习率管理的规定
1、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院将加强对班级“三率(课前自习率、到课率、晚自习率)的检查力度,对于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严格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并向家长通报在校表现,以便学校与家长齐抓共管,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2、学院加大对“抽调学生帮助工作”管理的力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随意抽调有课的学生帮助工作,特殊情况应事先向辅导员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参与。
4、学生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签字审批;请假三天(包括三天)以上,辅导员签字审批后,由院长签字审批。任课教师以假条为准,确定学生是否请假。请假人数不能超过班级人数的6% ;每学期学生累计请假次数不能超过3次.
5、上课十分钟内到教室视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视为旷课,三次迟到视为旷课一次。同一门课程内,累计旷课超过三次,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6、早自习、上课期间严禁带食品等与上课无关的东西进入教室,一经发现,没收相关物品。并通报批评。
7、上课期间严禁玩游戏、看电视、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事宜,一经发现,通报批评,该课程成绩减10分;累计三次者,该门课成绩减30分;超过三次者,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
8、学院每周统计一次学生考勤情况,并评选出“红黑榜”名单,荣登“红”榜,将作为学期末评优推先的重要依据;登上“黑”榜,辅导员会联系家长,学校、家长联手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应该给予处分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9、每周对班级到课率进行排名,每学期进行汇总,按平均到课率排序后,按先后顺序分配不同的评优、评奖助学金等荣誉名额。如一个学期班级到课率累计三次低于60%,则取消本班级所有的评优、评奖助学金等荣誉名额。
三、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 宿舍卫生标准
1)、宿舍内必须安排值日,并将本规定和值日表贴于门后中间位置。
2)、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床头上不准堆放、悬挂衣物;床下鞋子及其它物品也应摆放整齐;床角周围必须清理干净。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5)、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上午9时至下午4时开窗通风。
6)、保持宿舍内暖气管道和桌子的卫生清洁,要每周擦拭一次。
7)、保持地面清洁,无污物、痰迹、垃圾等。每天至少拖地一次。
8)、保持卫生间的卫生,每周必须彻底清洁两次。便后要放水冲洗,保持便池清洁无污渍;洗刷台上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9)、室内垃圾,必须至少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各清理一次,不能堆积。
2、 宿舍安全标准
1)、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2)、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空调和电视机,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
5)、人离灯熄,断电源。
6)、宿舍严禁吸烟和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7)、禁止在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8)、出入房间随手关门,谨防盗窃事件发生。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学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准时熄灯睡觉。
3、宿舍管理规定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行动上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2)、举止文明,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
3)、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4)、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5)、宿舍文化建设按照"家"的理念,加强宿舍环境和文化建设,力争在宿舍形成优雅清新的环境,端庄大方的仪表,健康向上的情趣,丰富多彩的生活,团结友爱的风气,求知探索的氛围,拼博进取的精神。
4、奖惩规定
1)、在学校、学院的宿舍卫生检查中,80分(含)以上,且当周宿舍没有出现违章电器,宿舍成员每人综合素质测评加8分,当日值日生加10分;70分(含)以上,且当周宿舍没有出现违章电器,宿舍成员每人综合素质测评加5分,当日值日生加8分;55分(含)以下,宿舍成员每人综合素质测评减2分,当日值日生减5分;50分(含)以下,宿舍成员每人综合素质测评减5分,当日值日生,减8分;
40分(含)以下,宿舍成员每人综合素质测评减8分,当日值日生,减11分;30分(含)以下,宿舍成员每人综合素质测评减11分,当日值日生,减14分;20分(含)以下,宿舍成员每人综合素质测评减14分,当日值日生,减20分;
2)、宿舍发现违章电器,第一次责任人综合测评分减3分,第二次减6分,如责任人不确定,该宿舍成员每人综合测评分减3分,第二次减6分,依次类推。
3)、积极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宿舍成员综合素质测评分,视效果,加5至15分,舍长加10至20分。
4)、夜不归宿三步走,即第一次夜不归宿,通知家长并找其谈话,综合素质测评分扣5分;第二次,再通知家长,并进一步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综合素质测评分扣10分;如出现第三次,直接通知家长把学生领回家教育,以免多次夜不归宿,出现安全事故,综合素质测评分扣15分;教育好返校后,如再次出现,直接上报学生处,按自动退学处理。
5)、每周对宿舍卫生进行排名,每学期进行汇总,排序后,按先后顺序分配不同的评优、评奖助学金等荣誉名额。每学期累计四次宿舍卫生不及格或累计四次出现违章电器,该宿舍成员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四、附则
本制度及实施细则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为依据,制度中未涉及之处,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为准。本制度及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艺术学院所有。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艺术学院
201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