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例会、值班制度及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09-10-07 13:15

一、 例会、值班制度

例会制度是学生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宗旨的重要保证,各部门应充分重视学生会例会,将例会制度规范化,有序化。

1、学生会全体例会时,部长、副部长、部员须本人签到。签到由秘书处做会议记录的部员监督。

2、各部门部员如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没有正当理由,不可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部门例会者,给予警告或退会处分。

3、各部开例会时,主管该部门的副主席应参与例会,以便了解其主管部门的动态。同时,参与部门决策,在经验上给予各部门成员帮助,在办事流程上给予指导,在规章制度上给予解释等。

4、各部开例会时,该部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并及时向秘书处报送信息、资料,秘书处对各部门例会情况汇总,从整体上把握学生会的动态并做好相应的存档、总结工作。

5、值班实行“2+1制”各部门每周轮流派三个本部干事到办公室值班(其中一个将由秘书处派去委任到此部门的分管秘书担任)

值班时间:

 

时间 周 一 周 二 周 三 周 四 周 五 周 六
部门 外联部 学习、生活部 秘书处 文艺、体育部 宣传部 纪检部

二、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成员考核办法

1、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2、成员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50分,奖罚分为50分,按一学年累计总分计分。
3、按总分给学生会成员加奖学金评定附加成绩、学生课外8学分。
4、学生会各部门部员(干事)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负责,由秘书处做统     计工作。考核工作受主席团监督,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完成。
5、惩罚方面
(1)各部门每周都安排到办公室值班,无故不值班,部门所有成员扣5分。
(2)例会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10分,三次以上扣50分;无故迟到者每次扣5分;
(3)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一次扣5分;
(4)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5)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每人次扣20分;
(6)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最低扣30分,严重者予以退会;
(7)期末考核低于60分者,予以退会。
6、嘉奖方面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加10分;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10分;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10分;
(4)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每次加5分;
(5)一学期例会全勤者加10分;
(6)帮助他人解决困难,拾金不昧者加10分;
(7)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全部成员各加5分;
(8)学生会优秀成员在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及各种评优中具有优先权。
7、总则
按考核的最终成绩,加“讲学金评定‘附加成绩’”和“课外8学分”如下表:

 

考核成绩
>100
100--90
90--80
80--70
70--60
60--50
50--40
40--30
30--20
20--10
奖学金附加成绩
10
9
8
7
6
5
4
3
2
1
课外8学分
部长
3
2
1
部员
1
0.5
0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

 2009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