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学生会及团委评优办法

发布时间:2011-10-13 13:11

 

为发展团结协作的意识,发扬“为同学服务”的精神,表彰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及部门,护理学院将每年进行一次优秀部门和优秀部长及部员的评选。

第一条 优秀部门评选细则:

1、有适于自己部门特点的完善的规章制度。

2、部门内全体成员能团结一心,积极进取,在部长的带领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3、能和其他各部调整好协作关系,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

4、在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具有创新精神。

5、举办的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规模及影响力,能得到同学们的广泛支持与肯定。

6、能以“花最少的钱,办最棒的事”为原则,不铺张浪费,勤俭节约。

7、各部活动书面材料完善(内容翔实,格式规范)。

第二条 优秀部长及部员的基本要求:

1、能遵守团委学生会的基本规章制度。

2、能以“为同学服务”为宗旨,有工作热情及责任心。

3、有主人翁意识,能认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保证质量。

4、有团队精神,有集体荣誉感。

5、有吃苦耐劳,先人后己的精神。

第三条 优秀部长及部员的具体要求:

1、能按时出席各项会议或活动,不迟到或早退。

2、学习成绩良好。

3、能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

4、在部门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 评选办法

1、优秀部员由各部部长提名(1—2人,具体视各部人数而定),由团委学生会干部综合评定。

2、优秀部长由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3、优秀部门经民意调查提名三个部门,由团委学生会根据书面材料和反馈意见,评选出一个优秀部门奖、两个提名奖。

第五条 奖励办法

1、荣获优秀部门及提名奖的部门将给予院团委学生会最高荣誉的称号。

2、荣获优秀部长及部员的同学将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 本评优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完善之处,经团委学生会讨论后再行修正。

 

 

 

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