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08-05-23 09:59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945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基本情况:
    ★ 成立时间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山东联合大学的基础上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 地理环境
    学院坐落于济南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并已有十几所高校建设落成,与我校共同营造出浓厚的文化氛围和良好的学术环境。学院占地800亩,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校内通信、邮政、储蓄等设施齐全。高职在校生7393人,教职工753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 办学条件
    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设备与设施,建有会计模拟实验室、旅游客房实验室、旅游餐饮实验室、计算机硬件实验室、数字电路实验室、模拟电路实验室、电工实验室、计算机组成原理实验室、微机原理与接口实验室、钳工实训室、汽车工程实训室、多媒体语音室、艺术摄影室、艺术CAD室、模拟法庭等多个实验室。学院计算机中心配置有高档PIV计算机1000余台,且均与电信宽带联网。图书馆藏书38万册,各类期刊杂志200余种,并且率先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建成了电子阅览室,拥有几十万册书刊容量,同时可以容纳数百名学生上网阅览。

★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各学科专任教师412名,主要来自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财政学院等驻济高校的院系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

★ 专业设置
    学院下设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语学院、文法学院、艺术学院、财贸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八个院系,开设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工程造价、国际贸易、应用韩语、建筑工程技术、餐饮管理与服务、投资与理财、动漫设计与制作等三十五个统招专业。

★ 办学理念
    学校秉承学历教育加技能教育的理念,以培养高学历技能人才为已任,以学生就业为出发点,提高学生就业水平,大力推行定单式培养模式,办出高职高专特色,为社会培养符合当前就业形势要求的实用型技术人才。

★ 培养模式
    学院在严抓教学的同时,以服务为宗旨,强化学生管理工作。把学生德育教育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深知在磨练好专业素质、专业技能外,学生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等道德素质更是关乎其就业以及一生发展的重要品质。学院设有心理辅导中心,对同学们遇到的各种心理问题给以专业的分析、指导;设有专职辅导员,负责管理同学们在校的日常学习、生活。合理安排学生的课余活动,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多方面、多渠道、多种形式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质,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院还针对高职、高专培养模式,批准成立了“职业资格鉴定基地”,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职业资格鉴定中心,针对各个专业的特点、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保证每名学生毕业时均可获得国内外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大就业砝码。 

★ 强大的实习实训
    学校拥有计算机中心、汽车实验室、多媒体语音室、电子电路实验室、模拟法庭、艺术摄影室、会计电算化实验室等各类实验实训室60余个,各种仪器设备总值3200余万元,充分满足了在校学生实习实训的需求。此外,各院系又根据各自专业的不同,积极联系多家企业作为我校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已有山东佳宝乳业有限公司、翰林大酒店等20余个省内知名企业与我校签订了毕业生实习实训协议。

★ 规范的就业指导

学院在重视学生生活与学习的基础上,建立建全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为主,下设各院系就业指导科,积极开展就业指导课、毕业生双选会、定单式企业定向培养、实训基地的建设、毕业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拓宽学生工作渠道,同时自08年设立“百万创业基金”,组建学生创业协会,以学校无息借贷股权形式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力求通过多种途径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就业率。

学校大二开始就为学生开设了就业指导课,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学校定期组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的就业心态动向。并不定期邀请专家、企业领导人来学校为学生作报告,分析就业形势,讲述企业文化讲述面试技巧、社交礼仪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迈好职业生涯的第一步。此外,学校招生就业领导小组积极探索,通过“选派实习生”、“订单式委托培养”、“聘用毕业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4种模式与用人单位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目前,我校已经与省内外10余家企业签订了“订单式”培养合作协议,并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 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校现已与友好单位山东力诺物流有限公司、东营万达宝轮胎有限公司、上海华亨物流有限公司、济南招商银行泉城路分行、长清区对外贸易局、山东长城实业集团总公司、山东浪潮商用系统有限公司、山东新东方网络技术培训学校、济南泉城法律事务所、山东同力兴国律师事务所、济南沈氏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关西外语培训学校、山东佳宝有限公司等百余家用人单位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形成了稳定可靠的就业网络。通过学校全体师生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学校现已形成了人才培养基地化、校企一体化、产学研紧密结合、与就业准入制度接轨、毕业生就业率高等特色和优势,成为省内外瞩目的高等职业院校,为有志青年提供了一个保障就业并充分发展自我的良好空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学生; 对口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对口考试的考生。普通专科高职参加专科二批录取,艺术类考生参加专科一批录取,对口高职单独考试的考生参加专科二批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3)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院志愿一志愿的考生;

(4)录取结果按省招生办统一要求公布。

第十五条  招生省份

2008年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省份为: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江苏省、安徽省、内蒙古。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退费规定

学生入学后因个人原因自动退学者,从报到之日起两个月内按年度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两个月至一学期者,按年度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超过一学期者,按全年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鲁政发[2007]41号、财政[2007]90号关于政府助学金、奖学金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标准依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三档,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人/年,获得资助比例为全校在校生总人数的14%;国家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4%;另外,学校设立“刘吉纯”校级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300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5%,同一学年内,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政府奖学金的,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及校级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建设完善奖、助学金的同时,学校还为贫困生设立多个“圣翰之光”助学岗位,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勤工俭学的机会,确保家庭贫困的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通过发放各种奖学金及助学金,不断激励学生奋发学习,为广大莘莘学子营造了更加可靠的学习环境。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经考试合格达到各专业培养要求的,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颁发由山东省教育厅验印的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校外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1—87996688   87806688        传    真: 0531—87993614

学院网址:             邮政编码: 250316

电子信箱: shenghanzhaoban@163.com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

            专业招生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