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7-09-06 06:09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2017年高职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945
第五条 学院办学体质及类型:高职(专科);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基本情况
1999年由山东长城实业集团总公司投资建设山东联合大学;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鲁政字〔2001〕370号)、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山东联合大学基础上成立了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使学校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目前,由山东长城实业集团总公司投资,实行加拿大国际教育发展中心全方位管理。
学校坐落于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区,高职在校生一万余人。学校占地面积66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79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2908.49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301.9782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2万册,电子图书515册,教学用计算机2662台。
学校以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理念为引导,加大与品牌企业合作力度,为企业育人,为就业教学,深受学生欢迎的“能讲会做”的优秀教师大量涌现,成功探索出一整套在职业教育中领先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下设财贸、工商管理、信息工程、汽车工程、建筑工程、艺术、五年制高职七个二级学院。目前,我校统招高职专业55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工电子、信息技术、土建、汽车、机电一体化、旅游服务等14 个专业大类。有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教学团队2支,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学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彰显了学校内涵建设成效,将极大地推动我校教学改革和建设的步伐。
第七条 办学特色与理念
学校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等部门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走“企业投资,专家治校”的道路,请专业人士做专业的事,聘请加拿大国际教育中心全面托管学校,全面提高了学校顶层设计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为了总结学校前三年的办学经验,使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校制定了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并提出规划的两个中心工作任务:一是严格规范工作行为,创办规范化大学;二是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打造圣翰教育品牌。圣翰教育品牌即学生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学生有较强的就业竞争力。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确定了始终致力于将学校办成具有国际水准的强校、名校,精心培养复合型、创新型、发展型、国际型的现代化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宗旨,并在各项工作中扎实推进,实现了学校发展的新腾飞。
学校于2016年4月13日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获得被全球150多个国家承认的IQNet(国际认证联盟)证书。学校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教育服务社会、服务学生为办学原则,以高尚职业道德和精湛专业水平为教师行为准则。学校工作全面进入PDCA质量保障系统,管理质量达到国家认证水平。
目前学校面向校企合作单位,开设多个“订单班”培养。“订单班”是学校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培养学生的一种定向培养模式。目前,学校已与惠普、甲骨文、爱登堡电梯、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华为等几十家知名企业合作成立了学业与就业贯通的“订单班”,为学生开辟了毕业即就业的直通车。“以项目带教学,以合作促建设,以共赢谋发展”已成为学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重要模式。
为切实打造职业教育品牌,我校与企业合作成立“翔宇航空学院”、“高速信息学院”,开创职业教育领域校企合作的新模式,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最优越的条件。
学校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为导向,从人才培养方案到学生培养的全过程,都认真体现立足山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思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学校坚持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导向,突出职业教育特征,按照“真实环境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和“高等职业教育五个对接一个重点”的要求,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创造每个学生的出彩人生奠定了基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注册入学招生委员会。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
2017年,我省夏季高考、春季高考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均为150分。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度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对应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第十五条 注册入学录取程序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
夏季高考文理类和春季高考只进行1轮注册入学,夏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进行2轮注册入学。每轮注册入学均包含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院校审核与录取两个环节。
(一)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和网址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二)院校审核与录取。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明确的注册入学录取办法,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为院校录取考生。招生院校在每轮招生计划数内确定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六条 注册录取规则
对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我校根据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类别,在已确定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受限等)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
第十七条 收费及其他
注册入学考生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注册入学计划
根据规定未完成统招计划可以转入注册入学计划,调整后的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学费及其它
第十九条 学校学费标准:普通专科专业:6500元/年,艺术类专业7500元-8000元/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7000元-315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鲁政发[2007]41号、财政[2007]90号、鲁政办发[2008]66号关于政府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标准依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三档,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人/年,获得资助比例为全校在校生总人数的14%;国家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4%,奖学金与助学金不可兼得。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办一次,每年申请的贷款额1000-8000元不等,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在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规定的同时,学校还为贫困生设立多个“圣翰之光”助学岗位,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勤工俭学的机会,确保家庭贫困的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他生源地学生可根据当地政策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出具在学证明。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学生(大二年级、大三年级)可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比例为大二、大三在校生的1‰和0.5‰。毕业时优秀学生可参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参评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可参评职业素养优秀学生、专业理论学习标兵、专业技术操作能手、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生等七类荣誉称号,参评比例在15%-40%之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经考试合格达到各专业培养要求的,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校外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7996688   8780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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