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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定位
一、课程性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学校各专业公共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05方案)开设的首门课程。其基本内容和课程教学的主要目标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
二、课程作用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承担着培养学生做人的基本素质(如理想信念、创新精神、敬业精神、人格品质和心理素质等)的任务,在课程体系结构中起主导作用,而本课程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核心课程。为此,本课程从培养面向生产、经营、管理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具体要求出发,配合专业教育,着重解决培养高职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问题,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建设,使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职业价值观和职业纪律,为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以及高职学生成长成才和终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本课程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或明显促进作用,且与前、后续课程衔接得当。
本课程终极目的是帮助学生自我实现和终身幸福,用周济部长的话说就是“使这门课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一门课”。具体的来分,教学目标又有三个层次,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情感价值目标。这三个目标是层层递进的。知识上,让学生能系统学习相关理论,在学习理论的基础上,提高敢于担当,学习、交往和自我心理调适的能力。在价值情感目标上,能把理论内化为自己的信念,在实际生活中,把理论要求化为自己的具体行动。
 

 
 


   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一、课程设计理念:以项目为载体,利用模块教学,凸显职业性。
我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模块化教学从2007年开始探索,其理念是将课程的构成要素设计成单独组合的模块,并对课程内容抽丝剥茧,取其最精精髓的内容加以架构,使各模块既相互独立又互相互契合,在课堂具体实践中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灵活组合。同时,本课程根据时代对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要求,着眼于学生职业素质的提高,以项目教学为载体,确立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由“知性教育”向“知行合一”的行动教学目标,并长远服务于学生的专业和生涯规划。
二、课程设计思路:利用“三个以”,达到“三个动”,突出“三个结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的设计思路本着
“以人为本、以理服人和以情动人”三个原则,在内容选取上注重研究高职学生的思想实际,与高职学生的思想特点和行为特点相贴近,同时注重理论性与艺术性相结合。在此基础上让学生“心灵上有感动、思想上有触动和实践中有行动”。另外,突出“三个结合”:基本理论与职业素养的结合、基本理论与职业现实问题的结合,基本理论与职业道德实践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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