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9 13:39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受理时间 :
各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受理时间:7月初至9月1日。
二、贷款受理对象 :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录入“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的山东省籍学生和已经提交申请的外省籍学生。
三、贷款额度及用途:贷款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四、贷款办理流程 :
第一步,网上注册申请。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注册申请,通过全国贷款系统(网址2、对于在山东省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需通过贷款系统(第二步,贷款合同签订。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须持贷款系统导出的打印版申请表一式两份和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薄、低保证、贫困证明、残疾证等材料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第三步,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在与贷款学生签订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助学贷款的发放和本息回收。
第四步,收集《贷款受理证明》、填制《贷款回执单》。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开具的《贷款受理证明》到校报到,各学院务必在9月7日下午3点前收齐,并将名单(电子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备通过全国信用贷款系统填制助学贷款回执单。
第五步《贷款回执单》的审核、信息上报。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13日下午3点前完成贷款回执单的信息录入、审核、盖章等相关工作,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9月16日将完成所有办理贷款的学生信息的复核和上报工作,并与9月17日将贷款回执单邮寄至各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交者,由各学院自行负责贷款回执单的邮寄。
第六步,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审核,等待发放贷款。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贷款政策的宣传及正面引导工作,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尤其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诚信教育及监督工作,及时为贷款学生讲解办理程序、提供咨询。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办理贷款。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以便及时协调解决问题,联系电话 0531-55616858。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用户)》(PDF格式)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模板
3、 上交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信息统计表模版
4、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通讯信息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