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日期:2012-05-02 16:2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鲁教财字:【2008】32号)的通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校获得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请各学院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查表》。

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在校表现一栏由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如实填写,其他相关信息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

2、请相关人员认真填写此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查并上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学校核实,将取消学生资助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填表日期统一填:2012.4.1

4、表格中有小方框的选项,请在相关信息的小方框内画√;

5、请各学院将表格于2012年5月8日17: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