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2 11:13

 

山圣科〔2011〕3号
 
各学院、处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鲁职成教科研〔2011〕2号),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问题的研究,现就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规划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为对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性课题,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课题情况给予一定的支持扶助;一般课题为对本地区、本学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以及教师成长有推动价值的实践应用型课题,课题经费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自筹。
二、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担任行政职务,要求具备主持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行政职务),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行政职务)的,须由两名同行高级科研人员推荐。课题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
三、《课题指南》(附件1)中列示的重点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申报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不得自行命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可参照指南中一般课题所标明的研究领域,结合课题组研究能力,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
四、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8名。
五、我校申报数不超过10个,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2个。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本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所报课题为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十一五”期间在山东省职教处有立项但尚未结题的。
六、本规划课题研究期限为3-5年,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重点课题研究期间要求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一般课题研究期间要求在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结题报告和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七、申报课题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省规划办将立项通知文件下发各高职院校科研处,并将立项通知书寄发各课题组。课题组收到立项通知书后,按每个获准立项课题320元交纳课题立项评审费(省教育厅开具收据)。
八、课题申报须认真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其中主持人的信息要详细填写,准确写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E-mail,一式八份,于2011年4月26日之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以下邮箱:shkyc2010@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科研处咨询。联系人:孙秀妮; 电话:18954190716 0531-87596618。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科 研 处
2011年3月22日
 
附件:
1.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
2. 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