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会计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8 09:16

 

鲁社规办字〔201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加强会计理论研究,提高会计监督和管理水平,为我省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特设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会计专项课题,并于6月10日至7月10日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扶持国家在会计建设和会计发展中急需研究和破解的重大课题,加强我省会计改革和会计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的研究,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会计理论体系的研究,加强会计知识普及应用工作,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会计专项课题指南》为依据。《指南》中规定项目原则上要按原题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省会计改革与发展中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多出优秀成果,从今年开始加强对课题研究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的结项工作。课题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或专著进行鉴定的同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年度重点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需是CSSCI来源期刊);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资助项目需报送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自筹经费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
    为进一步增强应用对策研究的针对性,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对研究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免于鉴定。
三、申报办法
    1、本会计项目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3、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左右,专著完成时间一般为2至3年。工具书、论文集等不予受理。
    4、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依据项目类别、研究难度和成果形式,资助经费一般在2—3万元。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5、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09年8月修订版)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其它事项
    1、省委党校、社科院、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济南、青岛等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受理本地市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我办不直接受理上述单位的个人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省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至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各一式7份)、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内容依次为:项目类别(重点、一般、青年)、学科分类(一级学科)、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主管单位、成果形式、完成时间、申请经费等。
    4、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会计专项课题由省社科规划办与省财政厅共同确定,受省社科规划办委托,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课题申报材料在报省社科规划办的同时,报省财政厅会计处1份。
省社科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济南市民生大街22号A-1505山东省社科规划办(250001);
联系人:张晖 张晓妹;联系电话:0531-82070308,82095895;电子邮箱:sdghb@sina.com
    省财政厅会计处通讯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250002);联系人:谢元涛;联系电话:0531-82669791;电子邮箱:sdkjky@126.com。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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