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六届教育案例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2 09:37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室、各市直学校:
为了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例为载体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展科研,“做自己、讲自己、写自己”,培养教育智慧,促进自身的专业化发展,发挥“科研育师”作用,济南市教科所拟组织第六届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案例评选活动。请各县市区教科室和市直学校教科室认真组织教师撰写教育案例,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案例要具有典型性、智慧性、可读性。案例所叙述的应该是充满矛盾冲突的典型的教育事件或者教育情境,反映教育教学中的难点重点或者不易被察觉的问题,文字描写详略得当,可读性启发性强。
二.案例撰写注意格式的规范性。事件或情境的背景、主题、过程、结果以及评析等各要素要条理清楚,突出过程中的矛盾冲突或问题暴露的细节描写,注重评析中的理论阐释、认识感悟和理念升华。
三.参评教育案例可以是已经发表过的或者未经公开发表过的,但须未参加过市教科所或以上级别的评奖。
四.每篇参评的教育案例均需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盖章,确认其原创真实性,否则不得参评。
五.初评推荐参评数量分配: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章丘市各60篇,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各40篇,高新区20篇,市直学校每校不超过5篇。
六.各单位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参评的教育案例及参评目录统一报送市教科所,每篇交参评费50元。参评目录发至邮箱jnsjks123@126.com
联系人:张月利   张琴 联系电话:86126129 。
                                                            济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1年11月21日
 
 
济南市第六届教育案例参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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