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9-13 10:53
山圣财院科字〔2012〕22号
各院系、处室:
根据济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济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济南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凡我校个人或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评成果为在经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经市委、市政府批示、推广应用,已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研究报告、方案、建议;被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也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办法及要求:
(一)学会会员的参评成果向所在学会申报。参加两个以上学会(含两个学会)的会员成果,只能选择一个学会申报,多报、重报将取消参评资格。各学会要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受理、审查、评定学会参加市级评选成果,并填写《济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二)非学会会员的参评成果可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参评。无须填写《济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三)凡参评成果须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套)[原件至少一份(套)]。所附成果简介、成果鉴定资料等一律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也须一式三份。
(四)参评成果无原件、无刊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六)参评成果于10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科技处咨询。联系人:孙秀妮;电话: 0531-8759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