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全民阅读的重要指示精神,激发广大师生走进图书馆,充分利用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在阅读中掌握知识、提升人文素养,营造浓厚的校园阅读氛围,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习惯。图书馆特在校内开展2023-2024年度校园“读者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8日-6月15日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三、统计时间
2023年9月1日—2024年5月31日
四、评选细则
1.评选名额:
(1)学生“读者之星”:全校10个名额;
(2)教职工“读者之星”:全校5个名额。
2.评选要求:
(1)统计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年度纸质图书借阅量位居全校师生前列;
(2)目前没有未处理的图书借阅违章记录;
(3)依据读者的图书借阅情况综合考量,包括借书总量、文明借阅行为、正常的借书阅读周期等相关因素。
3.评选方法:
(1)根据汇文管理系统统计出全校借阅量排行前10名的学生和排名前5名的教职工,且满足评选要求的读者将荣获校园“读者之星”,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图书馆网站公示;
(2)通知获选的读者需到图书馆流通部现场填写相关信息登记,提供个人生活照一张(JPG格式,图像清晰);
4.评选奖励:
(1)图书馆将为年度校园“读者之星”颁发证书和奖品;
(2)对于每位校园“读者之星”的风采,图书馆将通过学校读书节系列报道、心愿墙展览等方式加以宣传展示。
欢迎各位读者积极参与此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