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推出创业典型“创业服务12条”
发布日期:2022-07-15 11:13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典型跟踪服务提升创业服务质效的通知》,立足稳就业工作大局,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推出“创业服务12条”,对各类创业典型不仅“扶上马”,更要“送一程”,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跟踪帮扶机制。对各类创业大赛涌现出的创业典型,安排专人主动对接、定期走访、上门服务,为创业典型排忧解难。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集“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创贷支持、项目推荐、导师指导、创业补贴、入住园区”等服务为一体的“一揽子”帮扶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挂点帮扶机制,努力做到“选树一批帮扶一批,帮扶一批成功一批”。

  畅通人才和用工需求渠道。针对创业典型开办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人才和用工需求,多措并举、畅通渠道,搭建多种平台,满足其成长中的各类用人需求。依托“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平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为其招揽优秀人才;依托山东公共招聘网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其解决用工难题。

  资金是创业的关键。《通知》提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网通办”要求,提高经办效率。支持有条件的市,推出针对创业典型特色业务。利用大数据平台,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严格落实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典型原则上免除反担保。创新“创贷+商贷”、信用贷款等工作模式,采取专人对接、主动上门、全程代办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各类创业载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各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众创空间的平台作用,为创业典型领创的各类市场主体免费提供创业能力测试、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政府出资或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鼓励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创业典型中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免费提供。

  推动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精准直达。针对新登记的市场主体,用好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主动识别政策对象,推动推行“政策找企”、资金直达。(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