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学生实习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4-03 17:27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关于统筹做好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支持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2017级学生实习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实习安排
    1、原则上,自即日起允许学生返岗实习,但必须在学生自愿基础上,安排前要充分征求并尊重学生本人意愿,不得强制。其中,对未满 18 周岁的学生,必须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实习单位以正在实习单位及省内单位为主,一般不安排去省外实习,确需安排省外单位的,务必严格落实单位的健康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安排学生到疫区实习。
    3、实习前,必须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无协议不实习。
    4、所有实习单位,无论是之前合作的还是新拓展的,在实习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材料;(2)企业制定的实习学生安全防护方案,方案中应涵盖学生的行程安全、工作和生活环境安排、如何落实好防护措施以及如何关注学生身体状况等。企业对所实习学生的健康安全负主体责任。
    二、实习审批
    1、审核企业
    所有需要安排实习的企业,必须提交复工复产、实习学生安全防护方案,经学校审核。企业审核通过一个,安排一个,未通过审核的企业一律不得安排。
    2、审核学生
    (1)学生回原单位实习
    学生向所在学院上交《自愿返岗实习说明》,表明自愿返岗实习意愿。各学院审批。
    (2)学生更换实习单位
    必须更换的,要更换到统一实习的单位中。学生在实习系统中提交变更实习申请,附带新签订的校企生三方协议以及《自愿返岗实习说明》。各学院、实习就业办核实后审批。
    (3)学生到新增单位实习
    学院有新增的实习单位,需要按照流程在实习系统中提交复工复产材料并进行认证;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在实习系统中提交实习申请及《自愿返岗实习说明》;各学院、实习就业办审批。
任何学生在审批前,不允许私自返岗实习。
    3、暂不允许任何学生自主实习。
    三、实习管理
    1、所有实习学生务必严格遵守学校实习管理规定,在实习系统中签到并提交实习日志。
    2、各学院每天跟踪所有实习的学生,掌握其身体健康情况,并将实习学生整体状况及特殊学生状况每天上报实习就业办,做到“日报告、零报告”, 切实掌握学生实习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加强与企业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日常管理、预防教育和生活保障等工作,确保实习学生健康安全。
    3、根据目前疫情情况,三方协议的签署先企业打印盖章,邮寄到学校并盖章,学生在申请书中明确同意三方协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