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首批山东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9 10:01

鲁青办〔2014〕23号

关于认定首批山东省

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根据《关于推进省级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通知》(鲁青办〔2013〕40号)要求,经各市、高校团委推荐申报和团省委审核考察,认定山东同科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8个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为首批山东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按照相关规定,团省委将为首批山东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优秀青年创业项目贷款提供贴息扶持。希望认定为首批山东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的单位(企业)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突出孵化功能,为推进全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各市、高校团委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广泛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推进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青年创业发展提供载体,更好的促进青年创业发展。

团省委对省级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两年进行一次工作评估。复审评估不达标的基地,团省委将取消其省级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称号。

附件:首批山东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名单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首批山东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名单

 

1.山东同科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

2.青岛创意100文化产业园

3.东营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4.烟台市大学生创业园

5.潍坊软件园发展中心

6.威海火炬软件企业孵化器

7.临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8.滨州青年淘宝创业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