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教育管理工作100问(第二期)来了!
发布日期:2022-02-23 11:16

团员教育管理工作100问

 

第二期(51-100问)

 

 

51.问:团籍是什么?

 

答:团籍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资格。取得了团籍,是一名青年从组织上被承认为团员的依据。

 

 

52.问:如何取得团籍?

 

答:经团支部团员大会通过、具有审批权限的团的委员会批准入团的青年,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团籍。

 

 

53.问:什么是停止团籍?

 

答:停止团籍是对团员团籍的管理手段,不是组织处置,也不是团纪处分。对停止团籍的团员,应当在其团员档案(含电子档案)中予以记录。

 

 

54.问:什么情况下停止团籍?

 

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团籍:①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团员;②因私出国(境)并在国(境)外长期定居的团员;③出国(境)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团员。

 

 

55.问:停止团籍后能否恢复团籍?

 

答: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核实、批准,可以恢复团籍。

 

 

56.问:长期停止团籍将产生什么后果?

答:停止团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57.问:哪些情形会导致无法恢复团籍?

 

答:对受到劝其退团、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团除名、退团除名等组织处理的个人,不能恢复团籍。

 

 

58.问:受到开除团籍纪律处分的能否重新入团?

 

答:受到开除团籍纪律处分的,原则上不能重新入团。

 

 

59.问:团员档案有什么重要作用?

 

答:团员档案是团员职业生涯中第一份正式档案材料,应当十分珍视。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团员档案材料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60.问: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哪些材料?

 

答:团员档案主要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团员证、团员登记表、团内奖惩材料等。

 

 

61.问:首要团员档案是什么?

 

答: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

 

 

62.问:对建立团员电子档案有什么要求?

 

答:自2020年起,依托“智慧团建”系统,以新发展团员为重点,建立团员电子档案库。

 

 

63.问:学生团员档案如何管理?

 

答:学生团员档案一般纳入学籍档案进行管理,原则上随学籍档案转移,由学校团组织管理。

 

 

64.问:已建立人事档案的团员档案如何管理?

 

答:已建立人事档案的,由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由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授权管理服务机构等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

 

 

65.问:未建立人事档案的团员档案如何管理?

 

答:未建立人事档案的,一般由县级团委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乡镇、街道团组织管理。

 

 

66.问:团员档案遗失如何处理?

 

答: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位团组织出具证明。

 

 

67.问:补办团员档案有什么要求?

 

答:①团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可按程序补办团员登记表、团员证等作为团员身份证明,不补办入团志愿书。②补办团员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信,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档案的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68.问:什么是团员组织关系?

 

答:团员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69.问:团员组织关系如何隶属?

 

答:每个团员都必须编入团的一个支部。有固定学习、工作单位且单位已经建立团组织的团员,编入其所在单位团组织。

 

 

70.问:单位没有团组织,团员组织关系应如何隶属?

 

答: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团组织。

 

 

71.问:没有固定学习、工作单位的团员,团员组织关系应如何隶属?

 

答:没有固定学习、工作单位的团员,一般编入本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72.问:团员外出组织关系应如何转接?

 

答: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一般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学习、工作单位的团组织或相应属地团组织,具备条件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或团属青年社团中的团组织。

 

 

73.问:团组织接收团员组织关系时是否需要核查档案?

 

答:团组织接收团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团员档案。

 

 

74.问:团员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如何管理?

 

答: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75.问:团员转接组织关系被拒绝如何处理?

 

答:团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团员组织关系。对于团籍正常、档案和团员身份无误、转接原因和去向的清楚的,团组织应按照要求予以办理。团员认为拒转拒接不合理的,可以向相应上一级团组织反映。

 

 

76.问:学生团员毕业后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答: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一般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77.问:学生团员毕业后组织关系转到乡镇、街道应如何管理?

 

答:对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78.问:出国(境)学习工作生活人员中的团员组织关系如何管理?

 

答:对出国(境)学习工作生活人员中的团员,由出国(境)前所属团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出国(境)团员集中的学校或单位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加强联系服务。出国(境)团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79.问:什么是流动团员?

 

答:流动团员是指外出6个月以上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团员。团组织应当通过网络等形式保持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

 

 

80.问:农村和异地居住的流动团员如何管理?

 

答:对农村流动团员和异地居住的流动团员,流出地团组织要加强与其本人和流入地团组织的联络协调。

 

 

81.问: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中的流动团员如何管理?

 

答:建立健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理顺流动人才团员组织关系,具备条件的可成立流动人才团组织、接收团员组织关系转入。

 

 

82.问:劳务派遣工中的流动团员如何管理?

 

答:对劳务派遣工中的流动团员,一般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团组织或团员户籍所在地团组织。以用工单位团组织为主,开展日常教育、联系、服务。

 

 

83.问:流入地团组织承担哪些管理职责?

 

答:①流入地团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团员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团员向居住地团组织报到,具备条件的应当督促其及时转移组织关系。②依托区域化团建,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团员开展活动。③外出6个月以上未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团员可以在流入地团组织参加教育评议、先进性评价和团籍注册。

 

 

84.问: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如何加强工作衔接?

 

答: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应当相互通报、承认流动团员的教育评议、团员先进性评价、团籍注册情况。

 

 

85.问:对流动团员履行义务有什么要求?

 

答:除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外,流动团员应当通过定期报到或电话、网络等方式,主动与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团组织联系,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

 

 

86.问:团组织对团员的监督责任有哪些?

 

答:团组织应当严明团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监督团员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团章团纪、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团员义务、发挥模范作用情况等。

 

 

87.问:团员监督中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处置方式有几种?

 

答: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团或除名等4种教育管理和组织处置方式。

 

 

88.问:什么情况下应对团员进行谈话提醒?

 

答:发现团员有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团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89.问:什么情况下应对团员进行批评教育?

 

答:对团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流动到外地学习工作生活不与团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团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团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90.问:什么情况下应对团员进行限期改正处置?

 

答:对理想信念不坚定,团员意识和组织意识淡薄、不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且决心改正的,或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组织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对给予限期改正处置的团员,团组织应当有针对性地采取帮助教育措施。

 

 

91.问:限期改正时限为多久?

 

答: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92.问:什么情况下应对团员进行劝其退团或除名处置?

 

答:团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除名:①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团员条件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②信仰宗教,经团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③主动提出退团,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团的,予以除名。④拒不改正错误或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⑤没有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93.问:劝其退团或除名处置应履行什么程序?

 

答:对团员劝退、除名一般由团支部团员大会决定,报上级团(工)委或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批准。

 

 

94.问:组织处置和团纪处分如何衔接?

 

答: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应当按照团内纪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情节轻微的可给予组织处置,免予或减轻团纪处分。对犯罪团员,按照《关于对犯罪共青团员进行团纪处分的办法(试行)》等进行处理。

 

 

95.问:对团员的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是否需要记录?

 

答:对团员的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应当在其团员档案(含电子档案)中予以记录。

 

 

96.问:团员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方向和要求有哪些?

 

答:①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注重应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进团的建设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团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②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智慧团建”系统等团属信息化系统建设,建设融合基本信息查询、基础团务管理、成长轨迹记录等功能的交互式信息化工作平台。③逐步实现团员档案管理、团员身份认证、组织关系转接、团内统计等工作信息化。④适应团员在网络空间的聚集特点,建设网上团组织或团员社群,加强政治引领,组织团的活动,开展工作评价。⑤改进团的组织动员方式,努力实现扁平化高效动员。⑥探索引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团员队伍状况、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等开展分析研判。

 

 

97.问:团员应如何参与团员教育管理信息化?

 

答:团员应当依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和团属新媒体平台,主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和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团组织的教育管理。

 

 

98.问: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在团员教育管理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团中央负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负责本地区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全团关于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定期研究工作,分析团员队伍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

 

 

99.问:基层团组织在团员教育管理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基层团(工)委履行团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职责,推动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组织做好团员学习培训、组织关系管理、表彰激励、关怀帮扶、组织处置、纪律处分等工作,指导所辖团支部做好团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团支部按照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团员的职责。团小组应当落实团支部关于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100.问:如何抓好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落实?

 

答: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对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估。基层团(工)委每年应当把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作为向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上级团组织在开展年度评价中,应当检查下级团组织开展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对在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应当予以问责追责。


                                                                                                                                                                                                                                                            内容来源: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