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13 19:01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R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 7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R是/□否

自评公开链接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是
□否
实有 40 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是
□否
实有 5 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是
□否
实有 6 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是
□否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7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7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7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7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7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7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7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7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7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7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7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艺术学院
财贸学院
智能工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健康学院
五年制高职学院
 
(以上自评表空表见附件2中深色背景部分)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全心全意 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本着“来自同学、贴近同学、服务同学” 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 充分依靠全校广大同学独立自主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济南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和济南市学生联合会,接受省学联和市学联对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指导。
第四条  本会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 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 以学生会为学生自我教育、 自我奉献、 自我服务、 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充分发挥连接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保证同学与学校的沟通渠道畅通;
(三)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组织同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思 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课外科 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努力实现自我服务、 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自我监督;
( 四)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维护校规校纪,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与校内外有关各单位的联系,增进各民族学生的 团结,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 加强合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取得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籍的全 日制在校学生 (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 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和正当途径、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三)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四)有权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 本会的重大事务;
(五)有权要求本会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合理建议、要求及 意见;
(六)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 本会章程;
(七)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决议,努力 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八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 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每年举行一次, 由学生委 员会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 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学生会章程;
(三)监督学生会章程的实施;
(四)选举学生委员会委员;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六)监督学生委员会工作;
(七)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是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其职权是:
(一)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二)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
(三)选举决定学生会执行主席和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四)监督和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 讨论和决定应由学委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  主席团
(一)本会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 大事项,设置执行主席, 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以学期为一个 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二)主席团设置为 5 人, 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主席团作为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 作,并向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四)学校团委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下的其他校级组织, 可纳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作为直属机构管理,在学校团委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其主要负责人,通过公开竞选,可作为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第十二条  职能部门
(一)本会聘任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秘书长;
(二)本会各职能部门设负责人 1-3 名,其他工作人员若干。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 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 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第十三条  职能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代会、学委会及主席团部署的任务和决定;
(二)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合理代表并切实维护 广大同学合法权益;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学术交流、 校园文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二级系组织,接受所在学
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系团组织的指导;
第十五条  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院学代会”)原则上每年
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  院学生会主席由院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  院学生会设置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人。
实行轮值制度;
第十八条  院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校学生会申报备案;
第十九条  院学生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系照本章程的原则 制定,必要时可设立相应的民主监督机构;
第二十条  各院学生会应执行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完成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的工作部署, 同时根据各院学生会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 求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校学生会有责任领导、协助各院学生会开展工作,院学生会有义务及时向校学生会反馈情况。校级学生会组织 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的制度。建立完善校级、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考核。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于学校专项工作经费、符合国 家及学校规定的相关单位辅助经费、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公益 捐赠和校友捐赠、经学校批准的商业赞助等方式筹集。要在学校
团委的指导下,学生会必须依据经费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公开 透明,加强监督,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报告经费使 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所有财务帐目均接受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财务制度的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 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 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一学期/最近一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用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1 艾鹏坤 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级 4/22
2 关舒桐 团员 艺术学院 2020级 11/45
3 刘兴邦 团员 智能工学院 2018级 8/27
4 周敏 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18级 8/59
5 丁欣 团员 财贸学院 2020级 67/330
6 刘恒祥 团员 智能工学院 2018级 1/100
7 乔宗旺 团员 艺术学院 2020级 3/45
8 刘军凯 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0级 4/23
9 朱守强 团员 智能工学院 2020级 12/38
10 王天昊 团员 智能工学院 2018级 38/225
11 艾嵊智 团员 财贸学院 2018级 19/101
12 王雅欣 团员 财贸学院 2021级  
13 王修芝 团员 财贸学院 2021级  
14 张振 团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15 王宁 团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16 张晔霖 团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17 丁丽媛 团员 五年高职学院 2021级  
18 李鑫雨 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1级  
19 徐晓晴 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1级  
20 尹雨龙 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级  
21 张定发 团员 智能工学院 2021级  
22 卢成刚 团员 智能工学院 2021级  
23 杨婉颖 团员 五年高职学院 2021级  
24 丁筱琳 团员 财贸学院 2021级  
25 刘宏翔 团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26 杨瑞子 团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27 陈妍彤 团员 财贸学院 2021级  
28 倪鑫 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级  
29 唐兆鹏 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级  
30 李硕 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级  
31 高正 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1级  
32 张烨 团员 健康学院 2021级  
33 李庆豪 团员 财贸学院 2021级  
34 韩云改 团员 财贸学院 2021级  
35 刘文豪 团员 智能工学院 2021级  
36 倪帅 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级  
37 高腾 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级  
38 姬胜楠 团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39 武晓甜 团员 智能工学院 2021级  
40 张焱艳 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第一条:根据《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会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第三次学生会候选人通过团总支推荐产生,经有关方面酝酿、协商、审核、确定,最终提交大会投票选举。
第四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会主席团应选名额为5人。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
第五条: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须在参加选举的学生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第六条: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候选人应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
第七条:选举人有权对选举中的候选人进行表决,即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填写选票时同意的不作任何标记,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划“△”;若不同意或者弃权,可另选本校其他学生;如另选本校其他学生,应在选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填写其姓名,如无合适人选,也可不填。
第八条:选票要求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符号要标准,字迹要清晰,选票全部或部分书写模糊以致无法辨认的,则认为该选票作废;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应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加盖“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印章的选票为有效票,否则为无效票。
第九条: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6名、计票人10名,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工作的全部过程,包括核实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发票、投票、计票等进行监督;计票人应认真完成发票、计票工作。
第十条:选举会场设有4个投票箱,监票人当众检查加封。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选举。
第十一条:在应选名额内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收到有效票数的半数方能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或最后一名当选者名额出现两个人得票数相等情况时,由大会主席团视情况决定增减应选名额或重新补选。
第十二条: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经主席团确认后,向大会宣布结果。
第十三条: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后执行,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如果在选举过程中出现本办法以外的情况时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29日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29日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霍欣月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李满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handong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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