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贸学院2007级毕业生论文答辩须知
发布日期:2010-05-13 16:29

财贸学院07级毕业生论文答辩须知

1、 为使毕业生顺利答辩,要求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答辩程

序进行答辩;

2、 答辩完毕后由学生确认签字,论文成绩可在六月三日左

右在学校网站财贸学院的板块上查阅;

3、 为了保障毕业生论文答辩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了答辩

评审委员会,学生在答辩期间如有疑问或发现答辩过程中有作弊现象的可直接报告答辩评审委员会;

答辩评审委员会:

主 任:杜来超院长

副主任:翟庆明副院长

委 员:夏松勃、裴玉财、郭梦、宋明月、颜彦、张岩、李梦莞、张凤玲、战少慧、赵琳、刘洪光

4、 答辩时间:5月22日下午、5月23日一天

5、 答辩地点:5月22日上午第一组A6-02、第二组A6-03 第三组A7-02、第

四组A7-08、第五组A7-10、第六组A8-05、 第七组A8-08、第八组A10-07。5月

23日全天A8-01—A8-08。

6、 论文答辩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如有学生违反学校规章

制度将严肃处理;

7、 论文答辩期间,禁止学生在校内外喝酒、酗酒,一经发现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毕业证缓发一年;

8、 学生的论文如没有经过论文指导老师批改指导,或指导后仍不合格的学生,将

不允许进行论文答辩;

9、 论文指导修改时间集中定于5月17日—5月21日,期间要求学生必须在校;

10、如在答辩分组上发现没有自己名字的毕业生可直接与夏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