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0-10-26 13:48

 

顶岗实习是高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是工学结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通过顶岗实习,可以实现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将在校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习惯和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成为符合社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顶岗实习的原则和要求
(一)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时间不少于6个月,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
(二)顶岗实习是学生必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毕业生综合实践能力考核的重要内容,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要强化对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
(三)顶岗实习岗位应与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技能培养要求相一致,要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
(四)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以学院和企业相结合。
(五)顶岗实习要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相结合。各专业要建立相对稳定又深度融合的顶岗实习基地和毕业生就业基地。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一)顶岗实习的组织
1、学院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2、顶岗实习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进行,同时要在实习前做好动员,实习中做好组织,实习后做好总结。
3、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学院选择确定,并组织学生到满足顶岗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集中进行顶岗实习,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生自行联系满足实习要求的实习单位。
4、凡由学院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单位,学院与顶岗实习单位协商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及顶岗实习协议,协议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实习就业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二)顶岗实习的管理
1、顶岗实习管理
(1)由学校联系落实并按有关程序统一安排岗位的顶岗实习称为集体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岗位的顶岗实习称谓自主实习。
(2)顶岗实习前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需书面写出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集体实习。
(3)参加顶岗实习的实习生必须与学院签定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参加自主实习的实习生,按照《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实训管理规定》中“个人申请实训流程”办理。即,学生本人必须向所在院系提供《实训就业单位用人协议》、《用人单位证明》(应注明本单位为已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正规单位,该生如实训合格后,应在山东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个人申请书》、《保证书》、《家长同意意见书》等材料,经所在院系审核批准后签订校外实训安全协议,方可办理离校实训手续。
(4)实习生必须文明离校,确保离校前已经处理好宿舍卫生,及宿舍电源等安全隐患。
(5)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所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无故离开顶岗实习企业,不做影响学校声誉的事。
6)学生凡最终确定单位后而不按时报到或擅自放弃者,学院可根据本院系的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实习期间,确有正当理由不得不终止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应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告知单位,经双方同意后,按照实习单位的相关制度辞职,办好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顶岗实习单位并立即返校,须按照自主实习流程办理相应手续。申请未通过的或未经学校允许,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者或在实训过程中散布不良言论,煽动他人者,将给予相应处分,情况严重者实习成绩按零分处理。
7)自主实习的学生需将各种信息正确留存在学院,学院将进行抽查,如出现弄虚作假,不能联系,在家闲赋等情况,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情况严重者实习成绩按零分处理。
8)参加集体实习期间如遇毕业生信息采集等集体活动,学院向实习单位做统一返校申请,学生须按统一安排进行,不能擅自行动。
2、顶岗实习岗位规定
(1)实习生须参加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就业指导,不参加者不安排到企业顶岗实习。
(2)实习生在企业要学习并遵守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的管理教育,刻苦钻研,努力提高操作技能,积极完成企业交给的各种任务。
(3)实习生应认真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勤于动手,虚心好学,认真写好毕业生综合实践报告,毕业生综合实践报告内容应围绕工作岗位撰写。在顶岗实习期间不得从事与岗位无关的工作。
(4)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被企业退回的学生,实训成绩按零处理。
(5)实习生要保持与学院老师的联系,汇报在实习过程中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是实习地点的组长应负起相应的责任,及时跟辅导员联系。
3、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1)实习生上岗前必须与学院签定顶岗实习安全协议。
(2)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重视安全工作,谨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不得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机器设备、材料、产品,确有需要,经请示得到许可后方可使用。
(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得进入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游戏厅。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参与赌博。不得到江河、湖泊、游泳池游泳,不得登高弄险等。
(4)实习生在企业顶岗实习要注意防火、防盗等,要注意安全用电,无人时要关闭各种电器开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5)实习生上下班要切实注意交通安全,晚上不能单独外出,要结伴而行,遵守单位的住宿管理规定,不能晚归或夜不归宿,不能留宿他人,不能变更住宿地点。违反者,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6)实习单位不能安排住宿的实习生,必须将住宿地点告知家长和辅导员,保证发生任何问题均由自已负责。自己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期间的住宿和安全问题由实习生本人负责。
(7)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因本人违法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三、顶岗实习考核
1、顶岗实习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实习生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者,顶岗实习成绩鉴定为不及格。
2、顶岗实习后完成网上签约的学生可以免除综合实践报告答辩。
3、实习期间,由学院与顶岗实习单位负责相关考核。实习结束,顶岗实习生应撰写好《毕业生综合实践报告》,经实习单位指导老师鉴定、签字及加盖公章。
4、顶岗实习考核由三部分组成,即实习情况鉴定,《毕业生综合实践报告》的评阅,《毕业生综合实践报告》的答辩,三者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5、顺利完成集体实习的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发放正式的实习证明,其中优秀的实习生将发放优秀实习生证书,并将其表现存放在档案中。参加自主实习的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成绩由单位和学院共同确定,企业鉴定占60%,学院考核占40%,双方共同具有否决权。
6、顶岗实习成绩及就业情况将作为评选省优、校优等评优工作的重要条件。
7、实习成绩不合格者,按结业处理,经实习考核合格者颁发毕业证。
四、其他
1、学生应遵守《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关于毕业生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实训管理规定》等学校相关规定,如本规定与学校下发的文件有冲突,以学校下发的文件为据。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