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分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职业教育组(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各分设3个报名组别。
1.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4.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5.高职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6.高职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后二年课程以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课程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组比赛。
(二)参赛限额。
在组织市(校)级选拔赛基础上,各市择优推荐中职组不超过16件参赛作品,其中公共基础课程组5件、专业技能课程一组7件、专业技能课程二组4件;各高职院校每校择优推荐不超过5件参赛作品,其中公共基础课程组1—2件、专业课程一组2—3件、专业课程二组1件。在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学校可增加参赛名额,每个一、二等奖分别增加参赛作品2件、1件。
公共基础课程组作品不能出现课程的重复,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作品每组每个专业类不超过3件,高职专业课程作品每组每个专业类不超过2件(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完成新旧专业对照)。
获得近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作品,其教学团队所有成员的所在学校不能以同一公共基础课程报名参加公共基础课程组或以同一专业报名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
教学团队选取某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符合要求的教学任务作为参赛作品,完成教学设计,组织实施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和我厅印发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有关要求,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应突出思想性、注重基础性、体现职业性、反映时代性;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内容应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教材的选用和使用必须遵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鼓励推荐落实公共基础课程标准、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针对高职扩招生源特点创新教学模式、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且效果好的作品参赛。获2019年、2020年省赛奖励的作品不得参赛。
参赛材料包括参赛作品实际使用的教案、3—4段课堂实录视频、教学实施报告,以及所依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一)市(校)赛由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凡未举办市(校)赛的,不得报名参加省赛。
获奖名单在我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根据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有关要求和参赛限额,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全国比赛。
(二)参赛对象应为职业院校教龄2年以上(含)在职教师。每个教学团队由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每名教师限参加一个教学团队。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不少于1人;专业(技能)课程团队“双师型”教师占比50%以上。
获得近2年国赛一等奖的教学团队全部成员不得报名,获得二等奖的教学团队需要调整成员方能报名参赛(至多保留2名原成员,且必须有新成员)。
(三)除公共基础课程组外,每个教学团队可吸收1名团队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作为成员参赛。各代表队可在我省区域范围内(中职组青岛队在青岛市区域内)跨校联合组建教学团队参赛,中职、高职不得混合组队。
(四)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均须在近2年内开设参赛作品教学内容所属的专业(须依规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和课程。以虚假内容(身份)参赛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在代表队团体奖评奖资格。
(五)鼓励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报名参赛。
(六)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自负。涉及软件使用的,应保证为正版软件,鼓励使用国产软件(自主可控)。除教学团队事前特别声明外,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共享的权利。
(七)除《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之外,所有参赛作品材料及其文件名(属性)均不得出现市、县(市、区)、学校和团队成员的任何信息。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
(一)大赛组委会不接受教学团队单独报名和材料上传。各代表队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专业备案、人才培养方案网上公示、课程开设、授课班级人数、教学团队成员身份、实际授课、市(校)级比赛遴选等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认真检查参赛作品材料是否泄露信息。参赛作品及教学团队成员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由所在代表队负责核查、反馈。
(二)市教育(教体)局负责审核本市推荐的中职组作品材料,高职院校负责审核本校推荐的高职组作品材料,并将加盖公章的《参赛汇总表》(系统生成)扫描上传系统。
(三)材料上传与审核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