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11-17 14:21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我院于近日在全院范围内推行实施《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导师工作条例》,努力构建二维学生管理新模式,即:辅导员队伍和专业导师队伍。以促良好班风、学风、院风的形成和提高。
专业导师的选拔工作由学院管理小组负责,从我院在职在岗的优秀专职教师中选拔,目前从我院三个专业教研室中选拔出10名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业对口的教师担任相关专业的专业导师。专业导师是学院选拔到学生班级负责在专业学习上指导学生的直接服务者。区别于辅导员的思想、生活等方面的具体事务性指导工作。根据学院和专业实际情况,以专业为单位配备,重点在一、二年级设专业导师。专业导师任期为一年以上,任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任。
工作条例中明确专业导师的工作职责,要求各负责老师深入学生班级课堂、自习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掌握学生专业学习动态,对学生学习专业的困惑和问题有比较准确的把握,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主题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认知。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指导学生班级开展学习,抓好学生的专业教育工作;开展职业生涯设计指导,帮助学生设计大学三年学习计划与职业生涯规划,明确人生发展目标;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树立良好的学风,努力提高学习成绩和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和严谨求实的学习态度,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指导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专业社会实践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组建专业学习兴趣小组或团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最后与辅导员定期沟通学生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并有针对地开展学习指导工作。
学院负责专业导师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做好学院专业导师工作的具体规划,建立专业导师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业导师工作会,并在每学期末召开专业导师工作总结会。学院将建立专业导师工作档案,每学年组织学生及辅导员座谈会,听取对学风建设及专业导师工作的意见,并将专业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及时载入专业导师工作档案。同时,学院每年开展一次“工商管理学院优秀专业导师”评选活动
此项二维学生管理新模式的实施,将弥补我院长期以来学生管理过分依赖辅导员老师的局面,从分发挥专职教师参与学生管理的积极作用,充分体现了高职教育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主导思想。
专业导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