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2-08-26 14:07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今天出席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工作成果交流会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成效和经验,不断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向前进,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在认真听取与会同志的发言后,贺国强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和重要抓手,是党和国家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我们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深刻认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贺国强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呈现出科学谋划、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是有力有效的。回顾近年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践,我们主要有5个方面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二是必须坚持整体推进、系统治理,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堵疏结合,注重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工作整体效能。三是必须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既做到以重点带全面、逐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又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四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造的新鲜经验,深入研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不断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五是必须坚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抓组织领导、抓任务落实、抓监督检查,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合力,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发展。

  贺国强强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个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也将对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的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总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经验,精心制定下一个5年工作规划,推进工作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坚定不移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会议。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要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认真梳理盘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照《工作规划》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各项任务。要总结和借鉴典型经验,精心制定下一个5年工作规划,把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新举措体现到工作规划中,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要坚持与时俱进,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工作机制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