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组织考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3 20:18

  各学院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党委对各学院上半年发展党员的备案请示进行批复,原则上同意各学院党委的发展计划。根据工作安排,各学院党委协助市教育局党委对发展对象集中开展组织考察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13年12月上旬

  二、考察内容

  通过与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等同志的谈话交流,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群众基础、主要不足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察谈话对象

  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教研组长、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层干部及群众代表等有关人员。平均每个发展对象考察谈话10人次以上。

  四、基本要求

  1.各学院党委要组成考察组深入各支部,考察前,应详细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1)发展预备党员的请示;(2)政审材料;(3)培养考察写实簿;(4)入党申请书;(5)培训结业证书;(6)个人自传以及相关材料。

  2.根据考察结果,考察组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发展条件、是否同意发展对象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写明个人意见。

  各单位考察组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于12月10日前将组织考察记录报送教育局组织处。市教育局组织处将抽取1至2个单位进行组织考察。

 

  附件:1.发展党员组织考察记录表

  2.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