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我校优秀青年学子加入中国共产党,规范学生党员发展程序,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及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及入党知识培训
1、每学期初,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支部上交入党申请书。
2、学校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办)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参照各学院实际在校生人数确定我校每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人数(一年两期,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十一月)。
3、学院支部参照班级人数分配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各学院按照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按照选拔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选拔要求见附件1)遴选候选人。
4、各班级将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上报学院党支部并予以公示。
5、公示期过后,党办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知识培训。
6、党办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入党基本知识,考试有作弊缺勤及旷考的学生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学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7、入党积极分子每两个月应上交一次思想汇报。
二、党员发展程序
1、学校党办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确定各学院党支部发展预备党员人数。
2、各党支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及学校统一部署,合理安排二年级、三年级发展名额,按照《发展学生预备党员实施办法》(《发展学生预备党员实施办法》见附件2)确定本院学生预备党员人选。
3、在考察期内,预备党员每两个月应上交一次思想汇报。
4、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考察期,递交转正申请,各支部按照程序组织学生党员转正工作。
三、学生党支部的组织规范
1、学生党员由学生党支部统一管理。学生党支部应每月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总结学生党员自身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应主题明确,内容充实,可多种形式,如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座谈会等。
2、按时交纳党费,服从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组织教育,接受来自党内外的监督。
3、年末要上交自我鉴定,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4、学生党员应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等各方面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注重学习党的重要文件和决议,关心国家大事,自觉按照党章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履行党员义务,遵守校纪校规,杜绝纪律处分。
2、密切联系群众,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融洽。
3、学习刻苦认真,每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应位列班级前30%以内。
4、积极参加学生组织,认真开展第二课堂、社会实践、顶岗实习等活动。
中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
附件1:
入党积极分子选拔要求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入党积极分子选拔要求具体如下:
1、年满18周岁。
2、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50%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3、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或不良记录。
4、积极参加学生组织,认真开展第二课堂、社会实践、顶岗实习等活动。
5、同等条件下,担任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附件2:
发展学生预备党员实施办法
根据《党章》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发展学生预备党员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发展学生党员基本要求
1、年满18周岁。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培养期满一年以上。
3、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30%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或不良记录。
5、积极参加学生组织,认真开展第二课堂、社会实践、顶岗实习等活动。
6、同等条件下,担任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二、具体程序:
1、按照学生党员基本要求,审查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2、入党积极分子递交申请并介绍自身情况。
3、参照党员标准对候选人开展民主评议,其中学院党员、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民主评议占30% ;学生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占20%。
4、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占50% ;学院党员、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民主评议占30% ;学生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占20%的权重确定候选人。
5、对候选人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