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校外实习基地使用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0-09-10 14:46

  建筑工程学院一直把学生的实习工作视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院上下认识统一,认识到学生实习工作抓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对学生培养目标的最后实现。因此,成立了由院长牵头,副院长及各位教职员工的实习实训工作小组,负责实习工作的决策,安排和执行。制定了完整的实习大纲,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基地,为实习工作的进行提供了保障。

  目前已与济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东绿岛置业有限公司、济南建邦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建立了长期协作关系,成为我院的固定实习基地,每年能安排一部分学生实习,以上实习单位企业资质雄厚,管理正规,符合我院实习大纲的要求。

  我们从实习企业聘请了具有丰富施工经验、业务能力强、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工程师,担任学生实习指导工作。实习单位按我院提供的实习大纲安排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的时间:6个月。实习的内容:建设工程概预算的编制;建设工程决算和结算的编制;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造价咨询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组织保证体系;工程造价的基本管理程序、基本内容;工程造价行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