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10级学生实习的
重要通知
2010级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10级学生实习工作做以下通知!各位同学务必高度重视,否则对于造成的不能实习、毕业等,由本人负责!
10级学生的实习工作分为社会实践和顶岗实习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纳入学生必修课程之内并分别考核。社会实践成绩占毕业生综合能力考核的40%,顶岗实习成绩占毕业生综合能力考核的60%。对于没有考核成绩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将不能毕业。
一、社会实践阶段(2012年6月—2012年8月)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服务社会、增强社会实践能力的必要途径,我院社会实践分为两类:
1、招生实践:即参与2012年学校的招生工作,深入基层,宣传学校。各招生区域负责人作为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对学生本阶段的实践情况做出考评。
2、生产实训:学生根据学院提供或者个人自行联系的工作岗位,进行有任务有目的的生产实训。由单位负责人作为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对学生做出考评,经学院审核确定其实践课程是否合格。
社会实践考核方式:参加招生实践和生产实训的,均需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附件1)。
二、顶岗实习阶段(2012年9月—2013年5月)
我院顶岗实习分两类:到学院推荐的单位集中实习,或者到学生自行联系的单位自主实习。
顶岗实习考核方式:毕业生综合实践报告+毕业答辩。
三、具体要求
1、所有学生自行打印并认真填写附件1、2、3,三个附件缺一不可。填写好的三个附件必须于2012年10月10日之前,交给或者快寄给辅导员(以邮戳为准)。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给辅导员说明,但是最迟不能超过10月20日。
2、部分同学的个人高中档案还没有交到学院,本次一并寄回,以免影响到大家的毕业档案整理。
3、本学期还将组织大家回校进行毕业信息采集,请大家与辅导员保持联系。
注:因个人欠交学费或者信息不畅通而造成无法毕业的,个人承担责任(交学费问题请与辅导员联系)。
建筑工程学院
2012年9月
附件一:社会实践考核表
附件二:用人单位证明
附件三:学生实习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