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才公司的调查显示,65%的大学生第一份工作持续时间不到一年。其中,不到半年就走的占37.98%,仅9.3%的大学生能坚持两年以上。闪辞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发展空间、工作内容单调乏味和工资待遇不理想。
就业与辞职是双向选择,用人单位与大学生都有权选择对方,也有权利辞退对方。这种双向选择有利于劳动者流动,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通常,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就业的期望值较高。如果职业不称心,待遇差,看不到日后的发展前景。一些大学生当然要考虑闪辞,重新选择职业角色,毕竟这是一辈子的大事。从前述的角度看,闪辞有其合理性,不宜简单地指责大学生闪辞是挑三拣四,“吃不了苦”。
闪辞是“双刃剑”,也有其负面效应:“闪辞”不利于职业技能的积累与提高,频频“闪辞”浪费时光,给用人单位以职业忠诚度差的印象,影响再就业;“闪辞”增加了或浪费了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如,一些用人单位对刚刚招进来的大学生进行了培训,正准备获取培训后的用人效益,大学生却“拜拜”了,用人单位的培训成本“打水漂”了。
刚就业的大学生应当看到:当下,就业形势严峻,生活成本高、压力大,能找到一份工作并不易。称心如意的职业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慢慢地找。有些职业坚持一段时间后,慢慢适应了,就会发现正是适应自己的好职业。因此,刚就业的大学生不宜轻易“闪辞”,不妨先找个活干着,挣一份工资养活自己,积累职业技能,培育人脉,冷静观察。一旦发现更适合自己的职业再考虑“跳槽”不迟。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不应把大学生当成简单的劳动力,而应予以人文关怀,着力提高待遇,改善大学生的工作环境,创造条件让大学生施展才能,让大学生看到职业的希望之光。如此,用人单位与大学生均会避免“闪辞”的负面效应。